職場上另外一個大忌,就是在未鬧明白領導意圖時大肆發飆自己的言論。顯然,現在的張燕觸犯了這樣的禁忌。
“張啊,我看你來單位時間也不短了,確實在財務科對你來有點屈才。這樣吧,我跟施工技術科的科長打聲招呼,你從明開始就到技術科報道吧。”局長還是麵不改色。
這下,張燕慌了。會計專業畢業的她,怎麼能幹得了什麼“技術”活?而作為建設局的老人,她對施工技術科的工作也頗為了解——無非就是來到施工現場,和那些“民工兄弟”打成一片。
一個文弱的女孩子,誰願意去幹這種在一線風餐露宿的活?
張燕不答應。但比起這不答應來,她心裏更多的是不明白。為何自己工作幹得好好的,要把自己往這麼艱苦的環境裏去派遣。
思來想去,她覺得隻能是因為自己今交流中錯了話導致。
“局長,是不是因為今和那邊商量的結果不好?”張燕戰戰兢兢地問。
局長終於發飆了:“張燕,我不知道你腦子是不是進水了。我們昨好不容易達成了一致,你今玩得什麼一套?你給人家這些有的沒的幹什麼?你看看人家李,怎麼人家辦的事情一點事情沒有?”
局長嘴裏的李,是此次事件中同麵包車車主對接賠償事夷建設局同事。但這時候張燕也還是有些不服氣:“領導,我這確實也是按照嚴格規章製度來的,如果沒有相應的單據,咱們也沒法走賬啊!”
更何況,剛才自己就已經和局長口中的“李”溝通過了,李對接的那位麵包車車主就是以為貨拉拉的司機,人家就明確表示能夠報銷醫藥費、修車費外加基本的工資,就已經很滿足了。
“你覺得是走不了漳事情大,還是咱們再一次被人家曝光一次更嚴重?”
其實,張燕算得上這位局長的嫡係。在一個單位裏,財務基本上都能算得上嫡係。
這也是為什麼局長隻是把張燕單獨叫到辦公室劈頭蓋臉一頓訓而已,換了外人,指不定局長後麵還要給人家穿什麼鞋。
雖然張燕明白了,但是時間不等人。
一方麵,高新管委會的領導在等著這位建設路局長彙報;另一方麵,哥哥什麼時候能把這個“雷子”捅出去,誰都不敢。
網站不是報紙,如果是報紙的話他們還有幾個時的時間去處理此事,畢竟今發生的事情再怎麼快才能明見報。但現在哥哥所在的單位是《真相網》,這種事情發表出來的時間,完全是看對方的心情所決定。
所以,現在上到高新區管委會的領導,下到這位建設局的局長,心裏麵都埋著一顆炸彈。而這一顆炸彈的引爆時間,就是哥哥將稿子發出來的時候。
張燕從辦公室裏出來,立馬馬不停蹄地前往了李彩虹所住的高新區醫院。在病房裏,張燕見到了李彩虹,以及在病床前照顧李彩虹的那位陌生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