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八月。
是仲夏夜之夢的,伊始。
那天,荷花開遍了未落橋畔的殘雪河。
那個花朝節,那時的燈火闌珊,我看見了在河畔賞花、放燈的淩薇。她隻是穿著一身的白色襦裙,卻讓滿河的荷花黯然失色。
舉手投足間,盡是風華。
那一刻起,看呆的我,突然明白了什麼叫做——卿本佳人。
後來,她知道我最愛喝酒,她經常陪我喝,我們便這樣成為了閨中密友。再後來,她親自給我喝下那盞下了毒的酒,我一口氣喝完酒的時候,還在咋舌,回味著酒的餘味。
她卻讓我深刻的明白了,何為笑裏藏刀。
我知道。
她所想要得到的,不過是“天啟第一才女”這個名號。沒什麼,我不過一個過繼的庶女,名號與我而言毫無用處,我可以給她的。
但,淩薇,我是那麼的信任你,喜歡你,明知道你捧的是毒酒,我卻還是毫不猶豫的喝了下去,一飲而盡。
淩薇啊淩薇,你何其殘忍。
想要我死嗎?我大難不死,逃過一劫,讓你失望了嗎?可以啊,那我就裝傻吧,隻要我癡傻了,這天起第一才女的名號,不就自然而然落到你頭上了嗎?
你想要的,我都會竭我所能給你。
但為什麼,在我裝瘋賣傻之後,你卻嫌惡的推開我?原來,連最初的姐妹情也是做戲的嗎?
失了第一才女的光環。你不再理會我,提親之人不再談及我,世人遺忘我,顏氏家人唾棄我,貼身婢女欺辱我……
自淩薇之後,我便再也沒有了能夠聽懂我琴音的知己,——直到我遇見了你。
宮氏雲顏。
還是那年花朝節,還是那天燈火闌珊的夜,一如既往的,淩薇滿臉嫌惡的看著我,親口跟我說:“你要是真的喜歡我,真的為了我好,你就去死吧!死了多好,一了百了也不必癡癡傻傻的苟活著。”
其實我也覺得,這樣渾渾噩噩的活著,還不如幹脆利落的去死。
於是,我跳河了。
河水冰冷的讓人心寒。但是,你將我救起的那一刻,我卻把你錯看成了天神。我從不敢相信,也從不敢奢望,會有人肯奮不顧身的跳河,去救我這個毫無利用價值的傻子。
我問你:“為何救我?”
你卻說:“順手而已,不必在意。”
宮雲顏,遇見你的那一刻,我明白了,何為——卿本天驕。
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屬品。
而你,也不會是為了區區名譽,而幹.盡傷天害理之事的女人。
世人總是喜歡女子賢良淑德,卻又要求女子琴棋書畫樣樣精通,而那些京城的大家閨秀,一個個為了才女的名號,爭得頭破血流,但在我看來為一個虛名如此賣力費心,不值得。
也許在你看來,這些虛名,你壓根就不屑一顧。不管是認識你之前,還是認識你之後,我從沒有見你爭過什麼,甚至出了“假冒太子妃”一事之後,你竟也能摒棄那些榮華富貴乃至太子妃之位,同我在紫荊城街頭逛街嬉戲。
“如果我說,我真的喜歡女子,你會不會嫌我惡心?”
也許從那個時候開始,死灰般的心就動了一下。這些話我一直都不敢告訴你。我怕你也像淩薇一樣嫌惡我,我怕你也像別人一樣排斥我,將我視為異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