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際的征收過程中,沒有那個笨伯損耗多少,加征多少的,肯定有富裕,富裕的部分,就成了官員和胥吏的灰色收入。灰色其實也是分深灰、中灰和淺灰的,因為所謂耗羨到底多征多少,其實沒有個準數,可以加1%,也可以加8%,說起來都有道理,較真起來,都算貪汙,不較真,誰都沒事。那個時候,官員的職位,也有肥瘠之分,既有地域差距,也有職位分別,因此,灰色收入,在官員本身,差距也很大。雍正養廉銀的改革,就是耗羨歸公,但是在耗羨之中統一提取一大筆錢,叫做養廉銀,發給官員,這筆銀子,大大地超過原來的工資,即使清官,靠這筆合法收入,也能過的不錯。
因此,陽光法案的前提,是要在製度上要把跟官員職務有關的灰色收入厘清,放在陽光下,根本性杜絕任何職務饋贈,在法律上劃出一條清晰的線來,隻有白和黑,不再有曖昧的灰色。當年雍正無法對官員的收入實行監控,但現在的金融手段,則可以做到。我相信,隻要保障官員的合法收入能在在社會中等以上,住房、醫療和退休有保障,陽光法案就會順利出台,而且能起到防止腐敗的作用。
搜尋“以人為本”裏的人
記得“以人為本”這個詞剛提出來的時候,是個商業廣告用語,屬於某些公司的自我標榜,可是過了沒多久,“以人為本”已經變成了政治名詞,大紅大紫,堂而皇之地寫在各種紅頭文件上了。不用說,這種提法很人性化,老百姓聽了舒服,值得大說特說。不過,凡事總會有人出來較真,較真的不是我,而是某些大人物。前一陣,開一個有政府官員出席的會,聽一個主管國家課題審批的官員講話特意提到了“以人為本”,他說,我們的以人為本,是以人民為本,不是以個人為本。
我這個人不喜歡較真,但喜歡聯想,聽到官員這樣講,我馬上想起文革後期,一件我親眼所見的事,在商店裏,一個老鄉想買東西,但售貨員紮堆聊天,就是不理他。老鄉急了,大聲抗議說,你們牆上貼著為人民服務的標語,為什麼不為人民服務?沒想到售貨員更急,用更大的聲音說,你是人民嗎?你能代表人民?為人民服務,不是為你服務!
法國作家紀德1930年代訪問蘇聯,發現在那裏,人不能用法語代表一個一個具體人的複數形式“deshommes”表示,而要用加冠詞的單數形式,表示抽象意義的“del’homme”,換成英語,就是隻能people不能person,萬一弄錯了,一錯全錯。顯然,在我們的國家,也是如此,在人民的概念下麵,一個一個的人,是不存在的。雖然說那個售貨員的強詞奪理,沒有人會公開提倡,但這種說法,其實按照當時社會主流的邏輯,並沒有錯,在本質上,跟我們那位高級官員對以人為本的解釋,也跟當年的售貨員,心有靈犀一點通。
雖然人們都知道,人民是由一個個具體的人構成的,但的確沒有一個具體的人,敢說自己就是人民,白馬非馬,春秋時候的公孫龍子都知道這個道理,更沒有人敢說自己就代表人民,如果哪個吃了豹子膽的家夥敢口吐狂言,無論多麼根正苗紅,接下來很可能變成非人民了。因此,每個宣稱為人民服務的人,都可以把具體的一個一個的人排除在服務對象之外,更何況,革命話語中,人民是有階級性的,外麵來個人,在沒有驗明正身之前,誰知道他是哪個階級的,萬一屬於階級敵人,服務錯了,可不就有違為人民服務的最高指示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