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齊出差回來的第一件事,便是拿著準備好的禮物去了洛梓璿住的地方,想著也許可以給她一個驚喜。他並不知道洛梓璿已經從原來的地方搬走了,站在房門口敲了很長時間門,都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最後也許是對麵的鄰居覺得他太吵了, 便開了門,一臉怒氣的說道:“小夥子,大晚上的,你一直在這裏敲敲敲的,幹嘛啊!”
“阿姨,我想問一下,您今天有沒有看到住在這裏的女孩啊!”
“你說那個長得很秀氣的小姑娘啊!她早就搬走了,和一個男人一起走的,應該是她男朋友吧!小夥子,你找她有事嗎?你們是什麼關係啊!” 阿姨好像發現了什麼了不得的事情一樣,開始好奇的追問道。
搬走了,和男朋友,宋齊苦笑了一下,原來他們還是和好了,和阿姨道了謝,宋齊拿著禮物頹廢地走了出去。
拿起手機,宋齊想給洛梓璿打一個電話,看了看時間,覺得太晚,怕打擾了她休息,便又把手機塞了回去。看了看手裏的禮物,宋齊猶豫了一下,還是把它扔到了一旁的垃圾桶裏。
酒吧裏,宋齊不停地給自己叫著酒,把自己弄的就像失戀了一樣。
事實上,也差不多是這樣,洛梓璿是他整整喜歡了四年的女孩,從軍訓的時候,她在方隊麵前做俯臥撐的那一刻,他便覺得這個女孩不一樣。也不知道究竟是什麼樣的魔力,這個女孩從此便在他的心裏生了根。
知道她和向霆騫在一起以後,他告訴自己要放手了,但是他還是會忍不住的去看她,後來向霆騫失蹤了,他想也許這就是他的機會吧。
以朋友的身份陪在了洛梓璿身邊三年,這三年來,他覺得自己過得很開心,他也看得出來,洛梓璿隻是把他當成一個好朋友,她還是忘不了向霆騫的。但是沒有關係,他相信洛梓璿早晚都會發現他的好,他會慢慢地陪著她把向霆騫忘掉。
但是讓他沒有想到的是,向霆騫居然回來了,而且是在所有人都沒有任何準備的情況下就這樣出現了,宋齊不知道是該替洛梓璿開心,還是該為自己感到遺憾,所以當公司領導提出讓他出差的時候,他便毫不猶豫的答應了。今天這個結果,他其實早就有準備的,可是即便有了準備,還是會心痛。
帥氣的男人總是可以輕而易舉的引起大家的注意,特別還是在酒吧這種場合,喝醉酒的帥氣男生便更容易吸引小姐姐的目光。
“帥哥,一個人啊!”
聽到聲音,宋齊抬起了頭,迷迷糊糊的看到一個女生做到了自己的旁邊。女生染著一頭粽色的頭發,大大的波浪卷,一直垂到了腰上。臉上鋪著濃厚的妝,紅色的嘴唇就像剛吸過人血一樣,皮衣加緊身牛仔褲加馬丁靴的穿搭,一看就是在這種地方混久了的人。
這樣的女生一看就和洛梓璿不一樣,宋齊往一旁挪了挪,厭惡的神情表現的很明顯。
誰知女生不知道是沒有理解他的意思,還是天生就喜歡挑戰權威,看到宋齊躲開了自己,也不緊不慢地坐了過去。
宋齊嫌棄地瞥了他一眼,語氣不善的說道:“我不認識你!走開!”
“帥哥,別這樣嘛!你難道就不想請我喝一杯嗎!”女生繼續對著宋齊獻殷勤,絲毫沒有被他淩厲的語氣所影響。“來唄,喝一個啊!”
強忍著打她的衝動,從嘴裏擠出了一個“滾字,宋齊便離開了案發現場。
看到宋齊離開了,調戲他的女生也急忙鬆了一口氣,端著自己的酒杯悻悻的回到了她的位置,對著正在看好戲的一眾姐妹說道:“你們也太過分了吧,哪有這麼玩的!”
“是你自己選的大冒險,怪我們嘍!”其中一個女生回答道。
“你們是不知道,那個男生有多凶,我真怕他一拳頭砸過來,那我的小命豈不是就不保了!你們自己玩吧,我可不玩了!”女生說著便趕緊把身上的皮衣脫了下來,要不是因為條件不允許,她一定要把臉上的這層膜也給卸了,活了這麼多年,她就從來沒有畫過這麼濃的妝,穿過如此社會的衣服,要是讓她爸媽知道了,非得打斷她的狗腿不可。
也不知道這群室友是為了什麼,大晚上的非要來酒吧玩,來就算了,每個人還要裝扮的如此社會,更可怕的是,還要玩真心話大冒險如此刺激的遊戲,早知道她就不來了。不過剛才那個男生雖然凶了點,但是長得確實很帥,不知道他遇到了什麼事情,一個人來酒吧買醉,可能是失戀了吧,還讓人怪心疼的。
離開酒吧,宋齊借著酒勁便給洛梓璿打了電話,他有好多話想對她說,這些話,如果今天不告訴她的話,以後可能就再也沒有機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