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世,我是魔頭的兒子。
所以大家都叫我——小魔頭。
我不大喜歡這個稱呼。
我覺得就是因為它,我每次上街,人一見到我就大呼小叫地躲起來,躲得遠遠的。
他們認為,我是魔頭,我會吃人。
人們懼怕我,躲避我,甚至在他們口中,我成了恐嚇小孩子的工具。
我不止一次在夜裏路過別人的房子,然後就聽到那些大人嚇唬自己的孩子說:“你要是不聽話,我就把你送到李世他們家去,讓他吃了你!”
原本大呼小叫著的小孩子聽了立馬不哭了。
??
其實我根本就不會吃人。
不光是我,我爸爸,我爺爺,再往上數祖宗十八代,都沒吃過人。
我曾經試過攔下一群人,然後苦口婆心地解釋說,我不吃人,我也不會害人,我隻是想和你們做朋友。
但他們隻是臉色蒼白地看著我,目光呆滯,有個別小孩甚至哇哇大哭,然後被他們的父母緊緊捂住了嘴。
我......
從那以後,我便斷了和他們交朋友的念頭。
其實我知道他們為什麼會覺得我會吃人。
是神仙告訴他們的,就是那些渾身光彩奪目,神氣到極致的人。
他們看起來威風八麵,無論到哪兒都會受到人們的擁護。
人們信任他們,敬佩他們,歌頌他們,祈求他們,與對待我們截然不同。
說實話,我也曾幻想過自己要不是魔,做個神仙該有多好,可這是不可能的。
話說起來,盡管我和神仙看起來境遇是如此地不同,但其實我們也有著相似的地方。
我們都是一生下來,就有了各自的身份。
隻是區別在於,我們是魔,他們是仙,生來就不對頭,生來就被另眼相待。
......
有一天,我跟一個神仙孩子打了一架。
原本我正一個人在街上晃悠。
街道空蕩蕩的,沒有一個人,人們見著我都躲起來了。
他們躲不躲的,我已經不在意了。
管他有沒有人,反正我就是好奇地四處看看,摸摸那家店裏的葫蘆絲,瞧瞧這家的殺豬刀,餓了還在包子店的蒸籠裏抓倆包子吃,好不愜意。
唯一不足的,是突然有個人攔住了我。
這個人看著跟我差不多大,可穿得比我好多了:戴朱纓寶飾之帽,腰白玉之環,左不佩刀,右備容臭,燁然若神人。
再看看我,衣服都是汙漬,破破爛爛的,手裏還拿著包子,活像個出來討飯的乞丐。
他攔住我,吃驚地問說:“你怎麼能隨便拿人包子呢?”
我也同樣吃驚,“你難道不怕我嗎?”
“我為什麼要怕你?”
“你們不都說我是魔頭,會吃人嗎!”
“什麼!你是魔!”他越發驚訝了。
我看著他驚呆了的模樣,心裏暗笑,嘿嘿,怕了吧,你個傻孩子!
跟我想的不一樣,他臉上完全沒有害怕的意思,倒是滿臉興奮地再次確認道:“你真是魔?”
“對呀!怕了吧!”我點點頭,還好心地提醒他一下,免得他過度興奮將恐懼的情緒遺忘。
他開始自言自語:“沒想到在這裏能遇到一個魔,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啊!要是把他降服了,父親肯定會誇我的......”
“喂喂!”我不耐煩,“你在嘀咕什麼呢?還有事沒?沒有我可走啦啊!”
誰曾想他立馬變得神氣起來,正氣凜然地指我說:“大膽妖魔,竟然光天化日之下出來作惡行凶,我要代表正義將你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