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美麗抱著胳膊,看著錄像帶和照片說:“你們沒有切實的證據,不要隨意汙蔑好人,這照片上的死人應該都不是好人,警方是要為了這種惡貫滿盈的人伸張正義嗎?”
“你又怎麼知道他們就該死?”沒有了外人,董震華的話語更加冷冽,“警察是執法者,法律才是準繩,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他們犯了再大的罪,私人也沒有執法的權力,這權力隻賦予法律的執行者。”
三人都笑了起來,笑聲中含義不一,卻都不含善意。
被遺忘的孟璿終於說了一句話:“難道不對嗎?”
“天真的小姑娘。”近藤光憐憫地搖搖頭,笑意幾乎從嘴角延伸到耳際,他打開電視,隨意換了一個台,指著新聞裏的案子以及主持人熱情洋溢的表情說,“那這個冤案昭雪了,用了整整二十年,十年前真凶才落網,但真凶落網不算結束,又用了整整十年,真凶都落網了,翻個案就這麼難?我不明白什麼比還人民、還受冤者一個公道更重要,還是說,‘權威’更重要?”
孟璿看著電視,皺眉道:“當時的警方……技術不足,而且上級壓力太大。”
“那這個問題揭過去。”近藤光很大度地擺擺手,“我們就說公正,打個比方,一個老實人被女人騙了全部財產,老實人被逼無奈,暴力討債,因此進了牢房,由於他拿不出女人和他明確的債務關係,所以他得把牢底坐穿,而那個女人則逍遙法外,花著不屬於她的錢,這公平嗎?以警方的角度看,應該抓誰?”
孟璿張了張嘴,作為一個年輕人,尤其是八九零後,正是“最迷惘的一代”,也是最懷疑社會的一個群體,她不知道是該以道德準繩還是法律準繩來回答。董震華壓了壓她的肩膀,淡淡道:“抓那個老實人,有的人雖然冤枉,但他們不會恨我,正因為我從不憑私欲抓人。在我抓過的罪犯中,有些人的遭遇令我非常同情,但我仍要將他們繩之於法;而另有一些人,我雖然對其行徑極為厭惡,但我卻不會動他們分毫。我僅以法律作為執法行為的最高準則,在任何情況下,個人的好惡都不會影響到這個準則。隻有這樣,法律才能保持住她的尊嚴,法律有了尊嚴,人們才能安心地接受法律的保護,犯罪者也會心服口服地接受法律的製裁。當我以法律的名義去懲治罪惡的時候,罪犯們沒有怨言,受害者一方也會感到由衷的欣慰,我不敢想象,如果我和廣大警察隻憑自己的是非觀就去製裁罪犯,那麼今天又會是一種什麼樣的局麵?”
這種邏輯似乎無從攻破,近藤光退下,林子鋒頂上:“我前幾年在中國的北方流連,聽到了一個傳奇故事,故事的主人叫任逍,原來是名特種兵狙擊手,後來在執行任務時一次客觀失誤,致使人質被殺。可惜的是,那個人質是位‘公子’,還是個孩子,這也導致狙擊手坐了五年的牢,出獄後,狙擊手沒有喪失希望,他以為這是自己欠那個孩子的。可是,當他回到家,發現家沒了,家被他曾經親手抓捕過的一群歹徒的同黨摧毀,年邁的高堂被虐殺,入獄時身懷六甲的妻子被奸殺,妹妹倒是逃過一劫,但也淪落風塵,這讓狙擊手瘋狂,從此再不相信法律的正義,而是信奉‘血腥正義’,他的槍聲響遍了大半個北方,犯了罪得不到法律製裁的當權者、有錢人、利用法律漏洞的漏網者,也因此被人親切的稱為‘正義槍聲’。”
董震華也被林子鋒的話語帶入了情境,喃喃道:“任逍,我不知道該怎麼評價他,他本是執法者,可他終究走向了法律的對立麵,但他的含冤入獄和家破人亡也說明我們的工作沒有做到位,這是我們的失職。正義槍聲,嗬,對於警方來說多麼諷刺,可要是警方聽之任之,我還敢這樣安然站在燈光下嗎?我又該怎麼去麵對當事人的親屬?或許我仍然可以說:我是為了維護‘正義’,可這樣的正義又有什麼意義呢?鮮血隻能引發更多的仇恨,人們的情緒將更加狂躁,社會矛盾也會更加尖銳,這就是我們想要的嗎?不,這隻會徹底摧毀現有的社會秩序。”
孟璿輕輕道:“任逍,讓我想到了Eumenides。”
Eumenides,這是和任逍經曆不同但走上了同一條道路的人,原名文成宇,有多種“合法身份”,Eumenides是其執行血腥正義的代號。他從小父親因為暴力討債被警方擊斃,母親重病過世,從八歲開始進了孤兒院,後來被一神秘的殘疾人收留,學成一身本領,並且成為了一名在“法律上不存在的人”,作案多起,所殺皆是犯了必死之罪的人,唯一不同的是一名警察,殺死一名警察,Eumenides便徹底斬斷了與警方回旋之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