鍥子 生命的起源(1 / 2)

米勒實驗證明,無機小分子可生成有機小分子;

福克斯實驗證明,有機小分子組成生物大分子;

奧巴林團具體學說證明,生物大分子形成多分子體係;

然而最後一步,也是最關鍵的一步,多分子有機體係衍變為生命,至今無解。

生死之間,陰陽相隔;

原來生命和物體之間的差距,居然有那麼深的溝壑。

那麼,能夠填平這個溝壑的,到底是什麼?

《聖經》有言:神說,要有光,於是,大地之間一片光明。

亞當和夏娃為了創造後代,從地上撿起石頭塊往背後丟擲,從而,一種以“人類”命名的生物,降臨人間。

因此,神創萬物。

但是,若是隻有神才能創造萬物,那麼人類,為何又能孕育後代?

《聖經》上說,女人是由男人的一根肋骨創造而成,所以女人是依附男人而存在的。

但是,這個世界上,能夠孕育生命的,唯有女人。

她們創造了人類,她們是神嗎?

若是有一天神降臨人間,是否會以女人的麵目出現?

人類不是神,卻可以像神一般創造生命。

實驗室的客觀數據卻創造不了生命,研究不了人活著的本質。

那麼,人類活著的意義是什麼?

人類為何而生,為何而死,為何而戰鬥?

沒有答案。

人類不是神靈,創造一切,把所有掌握在手中;人類,隻有迷茫的權利,不斷向前奔跑,才能保證自己不被時代淘汰。

可是在這世界上的萬物麵前,人類難道又不是以“神明”自居嗎?

飼養家畜並且吃掉它們的肉質,圈養珍貴動物品種並且奪毛來滿足自己的虛榮,不惜出高價來品嚐一頓野味。

為什麼這些動物就該被人類吃掉?同為自然生靈,憑什麼人類就能夠獵殺它們,認定它們可以被人類所吃?

人類又有什麼資格掌握並且把控這些動物的性命?

沒有答案。

憑什麼那些活了上千年的古木,吸收了天地之精華,為人類創造氧氣與棲息之地,就要因為人類的愛慕虛榮而被砍伐,被製作成為精美的家居,被人類踩踏躺依?

人類有有什麼權利,逼著這些年紀比自己家族還要蒼老,積累的經驗要比人類還要多的樹木,成為自己的誇下奴?

沒有答案。

我們所知道的,隻是一個客觀真理——人活著,是建立在累累屍骨上的。一個人活著,依靠吸收其餘生靈的性命,獵殺它們並且食用它們的屍體。

這隻是一個普通人就懂知道的道理。

這是正義嗎?

這是仁慈嗎?

這是善良嗎?

這是公平嗎?

如果不是,那麼所謂的正義,善良,仁慈,公平,在哪裏?

上帝所謂的寬厚,仁慈,博愛又在哪裏?

沒有人能夠給出一個完整的答案。

人類不吃肉,那麼會有大量的獵手和肉製品公司倒閉,從而導致大量的無業遊民無法填飽肚子;

人類不伐木,同樣會有大量的伐木工人和木材廠倒閉,從而導致大批失去工作的人無法吃飽穿暖。

他們有嗷嗷待哺的孩子,有需要贍養的老人,有自己需要用來填補的胃。

若是仁慈,他們必須忍饑挨餓,卑微地活著。

這就是人類對萬物仁慈的代價。

原來,人類存活,本來就不是一種公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