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此章為整本書的引言,也是這一卷的引言。
按女主角的經曆分卷,此卷卷名為“?懵懂·難言·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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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喜歡一個少年,從遇見他的那一刻起,我總覺得,餘生沒想過和其他人。”
可能是我不對,沒能藏住心底的這份喜歡,讓它溢於了言表。
我們都有一段難以形容的過去,我們都在愛情這個高端而神聖的秘密中受過傷害,我們有著同樣的過去,卻無法擁有同樣的未來。
因為渴望和喜歡,才有了後來的一切,才知道得不到的人其實是最好的。
餘景喜歡言森,餘景愛言森,餘景想把餘生都給言森!這句話,無論怎麼推翻證明,都反不過來。
後來我想過很多次,假如我瞞住了這份喜歡,我們如果一直是朋友,會不會結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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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森言森,你看這個好不好,這個超可愛的。”
“嗯。”
“言森言森,你覺得這個怎麼樣,嗯?”
“隨便。”
“餘景,你喜歡其他人吧,我沒你想的那麼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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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個比較深沉的故事吧,故事很長,耐人尋味,而發生在故事裏的人,早已各生兩寬,散盡天涯。宛如花開兩朵,天各一方。願看到故事的你,如此善良,也能夠把生活過成想要的模樣。
人物性格很片麵,但卻是我對此唯一的認知。在閱讀的過程中,無論你是悲是喜,還是毫無想法,都要看完它。因為或許你能讀懂什麼,比如,最複雜的是人心。
如果把命中相遇的人化作一個百分比,那麼過客占百分之五十,陪伴的人占百分之三十,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則是久伴。所以,能夠陪你走完餘生的人,是百分之零。陪著自己一路走來的人,總會找個借口離開。而離開之後,又會出現新的朋友。
從此那些離開的人,活在了彼此零星的記憶裏。
正是家道中落時,感謝我遇見了你們。
這是我對著昏黃的燈光寫下的一字一句,想對舊時光說聲再見,卻總找不到合適的機會。或許這就是我們啊,千篇一律的生活,無與倫比的可笑。
“餘景,幹嘛呢?”沈素推了我一把,將我從萬千思緒中拉了回來。我沒吱聲,隻是飛快的收拾好桌子上的東西,誰曾想,那本同學錄竟夾在了幾個本子中間,我沒注意,可能因為它相比於那幾本合同過於渺小,所以在我收拾的時候,嘩啦啦地散了一地。
那本同學錄是我高中時候的,我從沒給任何人看過它,裏麵一張接著一張的照片掉了出來。我抿著唇,看了一眼身旁的沈素和屋子:昏黃的屋裏隻打開了一盞小台燈,書桌上的小玩意擺在桌麵上,可愛極了。還有沈素,對此她呆滯了一秒——因為她從沒見過我這些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