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討論農村的問題在近些年已經變成了某種學術時尚,鄉村政治顯然屬於其中的熱中之熱、焦點的焦點。20世紀最後10年越來越熱鬧的村民自治改革,使得學界的目光不知道怎麼一來,居然一下子投向了一向為他們所忽視的農村,一份份田野考察報告,一部部重頭的著述,使得中國學術一時間似乎進入了“草根(grassroots)”時代。這一切,當然會讓如我之輩曾經關心過農民問題的人感到有些歡欣鼓舞。

然而,近年來對於農村政治的關注似乎太多地集中在對村民自治的現實上麵,而對於中國農村政治為什麼會走到這一步和為什麼非走這一步,卻缺乏起碼的考察。單從政治學和社會學學理上去考究農村推行的村民自治體製,分析其民主因素的大小有無,考察其對中國共產黨現行體製的震蕩以及對農村社會現代化的後果,雖然直接而幹脆,但卻難以深入。中國農村的政治是凝結了曆史的政治,不理清曆史的脈絡,現實的結就難以真正解開。現實農村政治危機和困境的來由,其實未必是在描述村民自治的著作的前言中,三言兩語就可以說得清的。中國農村從清末民初到中國共產黨在大陸取得政權,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政治的格局從鄉紳主導的鄉村自治變為國家政權支撐的“幹部統製”,發達的民間社會組織是怎樣被推擠出局?鄉村的文化結構又出現了哪些變化?原來的地方精英是怎樣把自己推到了不得不退出曆史舞台的境地?在邊緣和中心權力轉換的過程中,國家政權扮演了什麼角色?農村的文化意識形態轉換是怎樣實現的?為什麼會實現?類似這樣一連串的問題壓得我喘不過氣來,因此,就有了以下的文字。

在進行寫作的時候,黃宗智和杜讚奇對於中國農村的研究無疑對我有很大的啟迪,我基本上是在中國國家現代化過程的視野下,討論國家政權與鄉村社會以及文化權力之間的關係。但是,也許是出於自己根深蒂固的成見,我一直難以接受“內卷化”的概念,甚至對於杜讚奇關於近代鄉村權力結構從保護型經紀到贏利型經紀這種過於西化的“經紀(broker)”比喻也不能同意,顯然,中國農村的權力結構,比西方“經紀”的概念要複雜得多,甚至複雜到了基本上無法用這個概念來概括的程度。傳統鄉紳在鄉村的作用,一般是通過軟性和間接的渠道實現的,他們的權力屬於文化威權,來源於農村共同認可的文化氛圍和資源,他們既不是村民的代理人,更不是經紀人,甚至不能說是村民的管理者。擁有正統的、道德性的文化知識,和保持一定的道德威望無疑是他們實現對鄉村權力控製的必要前提。而且毫無疑問,這種文化威權也帶給他們相應的利益,這就是為什麼“寒士”即使不出仕,也可以通過取得功名而步入小康之境的緣由。文化威權也是特權,它賦予擁有者各種別的階層的人所無法得到的好處。盡管民國初年以來這種傳統的鄉紳日益式微,但直到中國共產黨大規模的土地改革之前,並沒有完全消失,中國共產黨的抗日根據地政權建設還利用過他們的威望。而那些武化的地方精英,固然對於“贏利”很在乎,但也無不以村民的保護者自居(將農民視為自家的私產,“保護”的力度似乎更大一些),兩者都不能說是農民的經紀人,因為他們和農民之間不可能類似於西方社會的委托和代理的關係。

現代化無疑是隱含在農村權力和文化變遷背後的一條主線,現代化過程的拉動,根本性地改變了鄉村的文化與政治地位,並使其法定地處於經濟上附庸和被犧牲的境地。清末民初以來幾乎所有國家和地方政權主導的鄉村政權變革,莫不暗含現代化的驅動,然而,20世紀的前半世紀又是一個亂世,戰亂自始至終籠罩在中國農村的頭上,鄉村政治也始終擺脫不了軍事化的色彩,人們的現代化效仿,更容易集中在近代日本的軍國主義鄉村建設這種目標上,在此前長期對日本的學習熱情,最後幾乎都落實到了鄉村政治上麵。陝西的“村本政治”如此,廣西的鄉村改革也如此。同時,作為戰亂的直接結果之一,中央政府一直也沒能壓倒地方勢力,武裝割據在鄉村世界普遍地存在著,大大小小的土圍子政權依照圍主的意誌,依靠槍杆子實行著中世紀的統治。即使中央政府能夠控製的地區,也無不強化其軍事方麵的因素,幾乎所有強化農村社會整合的改革措施,最後都落實到軍事化甚至警察化的操作上。基層政權和槍杆子有了前所未有的親和,從而極大地損害了農村原有文化氛圍,使鄉村權力從文化性質轉向武化。不僅摧殘了原有的道德氛圍,而且損害了鄉村的文化網絡。

在這個打著現代化招牌的軍事化進程中,原有的民間社會空間受到國家政權的全力擠壓和侵蝕,通過這種擠壓和侵蝕,實現國家政權的擴張,最大限度地將農村的資源集中到國家政權手上,以實現所謂“富國強兵”的目標。這種趨勢雖然沒有將民間組織完全驅逐出局,但畢竟將農村的自組織係統摧殘得七零八落,農村原有的互助、宗教、公益、自衛以及娛樂的功能大麵積萎縮。到了中國共產黨在農村大規模建立全能式政權的時候,幾乎所有的障礙都已經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