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說:走得最急的,都是最好的時光。
當然,“詩人說”在很多時候,基本上就等於“胡說八道”。除了哲學家,詩人大概要算最喜歡也最擅長胡說八道的一類了。但你也不得不承認,那些胡說八道,在某些亂七八糟的時候,很可能莫名其妙就擊中了你的小心肝。
我始終相信,勞動人民是最有智慧的,他們說過,好記性不如爛筆頭。SO,在上大學的第一天,我就決定了:寫日記,記錄好時光。
開學的前一天,我剛滿18歲。吃完生日蛋糕上最後一塊奶油,我吧唧著嘴,暗暗想,我成年了!可以自由戀愛了!再過幾年,我還可以承擔繁衍民族這種神聖使命了!當然,並沒有人規定不到18歲不可以戀愛。哦,不好意思,我忘了,中學校規裏是說過的,禁止早戀。可是革命先烈早就一語驚人: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為了愛連死不怕,那寫在紙上的校規何足以懼?
可惜啊,遺憾啊,天妒紅顏啊,像我這麼可愛幽默又長得還算端莊秀麗又很會做飯而且不會把內衣亂晾的姑娘,活了整整18個春秋,居然還沒談過戀愛!至於有沒有男生暗戀我?那我就不得而知了。既然是暗戀,人家是肯定不會表白的啊。
嗯,我也曾暗戀過兩個男生,但他們一無所知。
其實,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就謀劃好了,等我上了大學,我就獲得了自由,首先,我決不早起晨跑,做操,背英語, 我一定要睡到第一節課上課前10分鍾才起床!其次,我要買很多漂亮的牛仔褲,水洗的,磨白的,做舊的,繡花的,窄腿的,闊腿的……想怎麼穿就怎麼穿!整整6年啦,親人們!我都穿著白色帶藍條紋的校服,那模樣,活像一隻刻度表!傻透了!
再次,嗯,雖然放在最後,但卻是最重要的一點!
我!我!我要談戀愛!並且,我不要那種問我借半塊橡皮的小純情,我要轟轟烈烈刻骨銘心,要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
當然,還有一個人,是導致我的愛情領域一片空白的重要推手。她就是我的娘親大人。說起來,我的娘親思想開明,作風民主,而且頗能與時俱進。過去她的夢中情人是周潤發,後來是周傑倫,現在Rain。話說管窺蠡測,從這一點,就能看出,她雖為半老徐娘身,卻有一顆青春姑娘心。
她對我的養育,基本屬於放養式,她說:“不論大事小事,你自己能做主的,就自己做主,做不了主的,再留給我做主。”事實證明,她這一招深得《孫子兵法》的真諦,是典型的以退為進,欲擒故縱,表麵給了我極大自由,暗地裏卻得到了我充分的信任。娘親如此信任我,我也要抱以同樣的信任才是,所以,不論大事小事,不論我做主還是她做主,我都會與她商量,至少,要讓她享受知情權。
她不但民主,而且剽悍。
隻舉一個例子來說明。
我15歲時,考上了市一中,重點高中,不用說了,舉家上下,一片歡騰,我爸還特意親自下廚,做了三桌美味佳肴,大宴親朋。
晚上,娘親和我一起研究校規,隻見校規上寫著:女生必須剪齊耳短發。
我有一頭中長發,自然卷,麥黃色。美則美矣,沒有光澤。
自從我有記憶以來,我的頭發似乎一直就這麼長,這麼卷,這麼黃,一直就像那暗夜裏的螢火蟲,走到哪裏都夠鮮明,夠出眾。作為學生我自然不能披頭散發偽波西米亞,我紮一個馬尾,當然,馬尾也是卷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