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看著他搞笑的動作噗一聲笑出來,“喲,你還真當自己不是外人了哈。說吧,叫我什麼事啊?”
“當然是大事啊,晚上一起吃飯吧?”
“吃飯?那,這個算不算是加班?”
“你要想算就算唄。”
“那加班費,怎麼算啊?可別像上次那樣讓晚飯給頂了呀。”
“那要不給你別的?你看這個怎麼樣?”王東傑壞壞的笑著,用手指了指嘴巴。
“去!才不要呢。”林夕裝做生氣的樣子轉身走了出去,但是臉上的微笑更家泛濫了。讓那些辦公室外的同事們看的又羨慕又恨的不行。
其實林夕在幸福之餘還有一點不安。不知道為什麼,她就是不能打從內心的開心不起來。也許這是很正常的反映吧。也許,這就是吃回頭草的人比別人多了一份熟悉感帶來的那絲不安吧。
林夕自己安慰自己,不是說了嗎,跟著自己的心走就行了。而現在,她看著王東傑依然是那麼的幸福,這就是最正確的選擇吧。
吃完飯,林夕和王東傑肩並著肩走在馬路上。兩個曾經共患難共享服的人,現在終於又能走在這麼近的距離看著彼此了。
“哥哥,買朵花送給你的女朋友吧?”有個賣花的小姑娘跑過來說。
林夕聽著‘女朋友’這幾個字突然就懵了,隨即又反應過來說,“小妹妹,你誤會了哦,他不是我的男朋友。所以不用買花給我。”
可那個小女孩眨著水汪汪的眼睛說,“那麼,哥哥為什麼會牽著姐姐的手呢?”
林夕低頭發現自己的手真的在被王東傑握著,這是什麼時候偷偷反生的?竟然被別人牽手了還沒直覺,她真是傻到家了。
王東傑無視林夕努力掙紮著抽開手,蹲下身摸著小女孩的頭對她說,“小妹妹真乖,這些花我都買了。”說著拿出一百塊錢遞給小女孩,“你看,夠不夠啊?”
“夠了。”
小女孩跑遠了。王東傑拿著一小籮筐的玫瑰花看著林夕。
“你買這麼多幹嘛啊?”林夕裝談定的說。
“送你啊。這些都是給你的。拿著。”
“我才不要呢,今天又不是什麼特別的日子。”
“誰說不是情人節就不能送玫瑰了?我就要送。”
“那好啊。”林夕拿過小籮筐坐到了路邊。
“你幹嘛啊?”
“你不是給我了嗎?我現在要把它們全都賣掉。”
“你敢,你要敢賣掉我就從你這個月的工資中扣掉,兩倍!”
“你說話不算話。”
“那那兒有人把別人送的禮物賣掉的?”
“你送了,那現在就是我的了,我要怎麼樣不用你管。”
………………
林夕,沒想到王東傑還是這麼的幼稚。剛來那成熟勁都是裝的吧。她怎麼可能會舍得把這些東西賣掉呢。
“你看人家男朋友多浪漫啊,送那麼多玫瑰花。我們認識以來你連一朵都還沒送過我。”
身邊走過一對情侶,女朋友看到林夕手裏的花,這樣跟她的男朋友抱怨。
“浪漫能當飯吃嗎,我們浪費那種錢還不如去吃些好吃的呢。”
“看吧,你多俗啊,一點精神追求都沒有。我當初怎麼就找了你啊?”
女孩跺跺腳加快速度走遠了。
男孩在後麵看著,也來氣了,“後悔了走好了,沒人拉著你。”
說完憤怒的離開了。
“完了完了,我們闖禍了。”林夕看著眼前好好的一對情侶因為她們而吵散了,就自責起來。
“好了,這跟我們沒關係。別坐這裏了,地上涼。送你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