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見傾心,再見傾情(1 / 1)

記得以前,大約是高中時期吧,我還是一天真爛漫,無憂無慮的小女生。天天在偶像劇和小說裏找什麼王子啊總裁啊,來幻想的一小女生。

每天除了吃和睡最大的愛好便是追星了,記得以前我特別崇拜《流星花園》裏的花澤類,艾瑪我去,他就是我的信仰啊。

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陸安易。那個男人溫文如玉,俊美無雙,他一出現,好像天生就是為了吸引人的視線,萬物都用來襯托他,那個溫文如玉的男人。

初見陸安易是拜林景禾這貨所賜。本來我一個人在家窩的好好的,誰知道林景禾心血來潮說:我整天呆在家,不接觸外界,不久就要人與世界落伍,然後就萬人嫌了。”

鑒於以上種種可怕的後果,我心一橫,去就去吧,大不了我到地方自顧自狂吃就ok了,去你大爺的聯誼,我還不至於這麼著急把自己給銷售出去。

幾分鍾之後我坐著林景禾剛從他爸那坑來的奔馳,意氣風發的下車。一進去餐廳,大驚,這哪是聯誼啊,分明是個酒會好麼,林景禾那貨居然坑我。

宴會裏麵每個人都穿的那麼的正式,我一個人穿著襯衫配吊帶牛仔褲,感覺格格不入啊,有木有?感覺到那些人對我投射來的目光,真想找個地洞鑽下去,無地自容啊我。

下意識的扯了扯林景禾的衣服下擺,說道:“那個,景禾啊,那個,我想我還是回去吧,你看我的穿著,別讓我在這給你丟人了。”

“不丟人,不丟人。你好好在這玩你的吧,爺去泡妞了。”林景禾色眯眯的拍下我的手,敷衍的說完這句,就直奔他一美女去了。MD,見色忘義的家夥,完全不顧老娘的死活。

我一個人尷尬的氣氛越來越嚴重,我隻能裝作我看不見那些家夥探尋的眼神,聽不見他們譏笑的話語。

我保持著優雅的姿勢,隨便找了個角落坐下,從桌上拿起漂亮的糕點就吃,也不管那是什麼口味的,剛才的優雅全然不見。話說,這糕點真是人間美味啊。

做賊般偷偷瞄了瞄四周,發現沒人注意我,心下一喜,拿起糕點便吃的更歡快了,剛才承受太多的注目禮了,現在不吃多點簡直對不起我自己。

糕點塞了滿滿的一嘴,手裏還拿著一塊,好像幾百年沒吃過東西似的。古代那些悲天憫人的人老說的一句話就是:人在做,天在看。

老天似乎看我狼吞虎咽的吃相特不爽,硬是讓我活生生噎住了。我半張著嘴,四處找水,邊咳嗽手邊往桌上摸尋,剛才的優雅全然不見,特悲催。

正當我咳的半死不活之際,有一杯水從天而降到我手上,我趕緊接過去喝。霎時,一杯水被我一飲而盡,總算把那上不來下不去的糕點咽下去了。

我拍著自己的胸脯順氣,充滿感激的對那位解了我燃眉之急的人道“謝謝啊,兄弟。”“不用。”從我身側傳來男生淡淡的聲音,接著,一方手帕便遞到了我的麵前,“擦擦吧,嘴角貌似還有殘渣。”

我看著他那骨節分明的手,愣了一會兒,也隻是一會兒,然後窘迫的把手帕接了過去擦掉嘴邊的殘漬。心裏匪夷道:現在還有男生用手帕?

想必那也是個精致的少年,我說話一定不能太粗俗了,這樣會讓人反感的,想了想,便文雅的說道:“見笑了。”邊說我邊轉過身來看他,而就是這一轉身使我以後開始死乞白賴的狂追這一男生。

用林景禾的話說就是“趙陌沫,你就一打不死的小強,一直基因突變的去找拍死你的那一拖鞋。”是啊,我就是拍不死的小強,一直找那個拖鞋,找拍死自己的那個拖鞋。

如果說,我能未卜先知的話,我寧願死,都不會踏進這個餐廳一步,更不會傻瓜似的愛上他。但是,此時我並不知道以後會發生諸多變故。

這時,我隻是單純的被他那種無與倫比,溫文爾雅的氣質給吸引到了,內心像是小鹿般那樣活躍。

活了十九年了,終於見到個比花澤類還花澤類的男生了,真心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