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9月7日(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北京。
大清欽命全權大臣便宜行事總理外務部事務和碩慶親王;
大清欽差全權大臣便宜行事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北洋大臣直隸總督部堂一等肅毅伯李鴻章;
大德欽差駐紮中華便宜行事大臣穆默;
大奧欽差駐紮中華便宜行事全權大臣齊幹;
大比欽差駐紮中華便宜行事全權大臣姚士登;
大西欽差駐紮中華全權大臣葛絡幹;
大美國欽差特辦議和事宜全權大臣柔克義;
大法欽差全權大臣駐紮中國京都總理該國事務便宜行事鮑渥;
大英欽差便宜行事全權大臣薩道義;
大意欽差駐紮中華大臣世襲侯爵薩爾瓦葛;
大日本國欽差全權大臣小村壽太郎;
大荷欽差駐紮中華便宜行事全權大臣克羅伯;
大俄欽命全權大臣內廷大夫格爾思;
今日會同聲明,核定大清國按西曆1900年12月22日,即中曆光緒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文內各款,當經大清國大皇帝於西曆1900年12月27日,即中曆光緒二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降旨全行照允,足適諸國之意妥辦(附件一)。
第一款
(一)大德國欽差男爵克大臣被戕害-事,前於西曆本年六月初九日即中曆四月二十三日,奉諭旨親派醇親王載灃為頭等專使大臣;赴大德國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國大皇帝暨國家惋惜之意。醇親王已遵旨於西曆本年七月十二日即中曆五月二十七日,自北京起程。
(二)大清國國家業已聲明,在遇害該處所豎立銘誌之碑,與克大臣品位相配,列敘大清國大皇帝惋惜凶事之旨,書以拉丁、德、漢各文。前於西曆本年七月二十二日即中曆六月初七日,經大清國欽差全權大臣文致太德國欽差全權大臣(附件三)。現於遇害處所建立牌坊一座,足滿街衢,已於西曆本年六月二十五日即中曆五月初十日興工。
第二款
(一)懲辦傷害諸國國家及人民之首禍諸臣。將西曆本年二月十三、二十一等日即中曆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本年正月初三等日,先後降旨,所定罪名,開列於後(附件四、五、六)。端郡王載漪,輔國公載瀾,均定斬監候罪名,又約定如皇上以為應加恩貸其一死,即發往新疆永遠監禁,永不減免;莊親王載勳,都察院左都禦史英年,刑部尚書趙舒翹,均定為賜令自盡;山西巡撫毓賢,禮部尚書啟秀,刑部左侍郎徐承煜,均定為即行正法,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剛毅,大學士徐桐,前四川總督李秉衡,均已身死,追奪原官,即行革職。又兵部尚書徐用儀,戶部尚書立山,吏部左侍郎許景澄,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聯元,太常寺卿袁昶,因上年力駁殊悖諸國義法極惡之罪被害,於西曆本年二月十三日即中曆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奉上諭開複原官,以示昭雪(附件七)。莊親王載勳已於西曆本年二月二十一日即中曆正月初三日、英年趙舒翹已於二十四日即六日均自盡。毓賢已於廿二日即初四日、啟秀徐承煜已於廿六日即初八日均正法。又西曆本年二月十三日即中曆上年十二月廿五日上諭將甘肅提督董福樣革職,俟應得罪名,定讞懲辦。西曆本年四月廿九、六月初三、八月十九等日即中曆三月十一、四月十七、七月初六等日先後降旨,將上年夏間凶慘案內所有承認獲咎之各外省官員,分別懲辦。
(二)上諭將諸國人民遇害被虐之城鎮停止文武各等考試五年(附件八)。
第三款
因大日本國使館書記生杉山彬被害,大清國大皇帝從優榮之典,已於西曆本年六月十八日即中曆五月初三日降旨簡派戶部侍郎那桐為專使大臣,赴大日本國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國大皇帝及國家惋惜之意(附件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