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係平衡,混沌自身創造了36個法則,相互製約,相互共存,36個法則不可違背,不可改變,是一切宇宙定律的根本。是一切物質形態平衡的基礎。
基礎法則:
永恒法則(至高法則):一切物質最終會消亡並轉換為一個新的開始。
循環法則(至高法則):使一切法則循環運行的法則,沒有循環法則,基礎法則不可實現。
平衡法則(至高法則):維持一切物質之間平衡發展的法則,包括法則
幹涉法則(至高法則):幹涉物質不平衡發展的法則,包括法則
永恒衍生法則:
上位:
消亡法則(由永恒法則衍生):一切物質的終點,實現永恒法則的基礎。
新生法則(由永恒法則衍生):一切物質的新生,實現永恒法則的基礎。
下位:
巔峰法則(由消亡法則衍生):物質消亡的起點,沒有該法則,消亡法則不可實現
衰竭法則(由消亡法則衍生):物質消亡的過程,沒有該法則,消亡法則不可實現
終結法則(由消亡法則衍生):物質消亡的終點,沒有該法則,消亡法則不可實現
起點法則(由新生法則衍生):新物質的誕生,沒有該法則,新生法則不可實現
延續法則(由新生法則衍生):新物質的延續,沒有該法則,新生法則不可實現
終點法則(由新生法則衍生):新物質發展的終點,沒有該法則,新生法則不可實現
循環衍生法則:
上位:
交替法則(由循環法則衍生):物質變化交替的法則,沒有該法則,循環法則不可實現。
銜接法則(由循環法則衍生):連接物質變化交替過程的法則,沒有該法則,循環法則不可實現。
獨立:
無限法則(由循環法則衍生):使法則可以無限循環的法則。
運行法則(由交替法則和銜接法則衍生):維持眾法則運轉的法則。沒有該法則,基礎法則不可實現。
下位:
融合法則(由交替法則衍生):允許物質融合變化的法則。
排斥法則(由交替法則衍生):允許物質排斥不可融合物質法則。
接受法則(由交替法則衍生):允許物質接受不可融合及無法排斥物質的法則。
節點法則(由銜接法則衍生):連接各法則使之銜接的法則,沒有該法則,運行法則不可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