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心服口服(1 / 2)

“你!”李樂氣的差一點掀桌子,是美美強行拉住他,才沒有把桌子掀翻。

“你到底想幹什麼!”美美氣道。

就在這個時候,彈鋼琴的人已經結束一曲,餐廳突然安靜下來。

“你不是覺得我比不過你麼?有本事我們就來比鋼琴!”李樂指著那架鋼琴說道。

他一直以音樂家自居,看不起上班的人,一心想成名,這是他最大的夢想,被林小凡當眾嘲諷,肯定咽不下那口氣。

如果今天在這裏能贏的過林小凡的話,不僅可以報之前的那一仇,也可以趁機在女朋友麵前表現一番,證明自己的選擇是正確的,他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實力出名。

“李樂,我們分手吧,我不想再陪著你胡鬧,我累了。”美美有些失望的說。

李樂怔住,這還是美美第一次跟他提出分手。

林小凡算是看出來,他們兩個人分手,就是因為音樂。

如果李樂真的有音樂天分,倒也沒什麼,隻要遇到正確的時機,他完全可以出名。可問題是他偏偏就沒有那個天分,如果他繼續搞音樂,純熟浪費時間。

林小凡覺得那個叫美美的女生挺可憐的,兩個人明明相愛,就是因為李樂對自己的認知不清,才導致兩個人的關係岌岌可危。

他雖然討厭李樂,但是他覺得還是讓李樂認清自己會比較好,便同意跟他比彈鋼琴。

“我有一個條件,”林小凡補充道,“如果你輸了,就以後再也不要碰音樂。”

“如果你輸了,就跪下來磕頭叫爺爺!”他立刻對著林小凡咆哮。

雖然李樂對林小凡出言不遜,但是美美看向林小凡的眼神,卻多出一分感激。

她早就想讓自己的男朋友認清現實,回去好好上班賺錢,無奈她沒有那個能力。

現在機會來了,於是她飛快的找到這家餐廳的經理,提出鋼琴比賽的要求。

餐廳經理雖然同意,但是投票卻有些麻煩,如果讓食客們投票的話,會明顯的對就餐進行影響。畢竟這裏不是專門的音樂酒吧,大家來吃飯,也不是為了聽音樂。

“不用投票,”林小凡說道,“我會讓他心服口服。”

李樂的眼中噴射著怒火,恨不得把林小凡吃掉,他最討厭別人在音樂上麵小看他。

“少在這裏說大話!”李樂氣勢洶洶的來到鋼琴麵前坐下。

他倒是對今天的比賽胸有成竹。

那天輸給林小凡,自己是做為一個樂隊的主唱,輸給林小凡是因為樂隊拖了他的後腿。但是鋼琴,可是他最拿手的樂器。

今天一定要在自己女朋友麵前扳回一局,讓林小凡那個混蛋看看自己的厲害!

在鋼琴麵前坐定之後,他就開始自己的演奏。

他專門選擇一首難度係數非常高的曲子。

如果學過鋼琴,一定對這首《愛之夢》非常的熟悉。

這首歌的難度係數,堪稱惡魔。

他為了鍛煉自己的鋼琴水平,專門挑最難的曲子來練習。

所以今天直接拿出來自己的絕招。

就連餐廳裏麵的食客,聽到琴聲都不由自主的豎起耳朵傾聽。

這首樂曲的節奏時慢時快,非常考驗技術,就連門外漢都能聽的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