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最後的半格電也沒了,在我考慮著,要不要去天橋和流浪漢們湊合一個晚上時,聽到街邊的公園裏,傳來了有人唱歌的事情。
算是苦中作樂吧,我湊過去一看,發現是一個樂隊,正在公園的廣場裏唱歌,周圍還有不少人聽著。
讓我有些驚訝的是,這個樂隊,居然就是剛才租房客廳裏的那兩男兩女。
男的的是吉他手,和他一對的短發女生是貝斯手,長發皮夾克的女人打架子鼓,劉海遮住半邊眼睛的是主場,四個人各司其職,一個樂隊標配。
他們在唱黑豹樂隊的《無地自容》,周圍的人聽著還是比較嗨,不過在我看來,主唱差點水平,有些心不在焉,其他三個……勉強湊合吧。
一首歌結束之後,還是有不少人叫好。
但是主唱卻將話筒一丟,音響之中爆發了刺耳的聲音,其他人捂著耳朵時,主唱轉身就要離開。
吉他手拉住了他,兩人爭執起來。
他們吵了什麼,我沒聽清,隻是最後聽到,那主唱大吼著說道:“當明星,出道?嗬嗬,都她麼窮的房租交不起了,你們愛怎麼玩怎麼玩,老子不陪你們了!”
主唱一句話,樂隊其他三人都愣住。
“祝你們以後……飛黃騰達。”說完這句,主唱決然離開。
看到這一幕,我也知道大概發生了什麼。
這是一群追夢的年輕人,不過現在有一個人夢想破碎,選擇離開。
一個樂隊,失去了主唱,可以說等同於失去了支撐的靈魂。
但是,他們三個人卻回到了各自的位置上,繼續彈奏起來,即便沒有了主唱,他們還在堅持著在公園裏的演出。
可能是我剛好被他們的行為觸動,我走到了主唱的位置,在他們詫異的目光中,拿起了話筒,跟著他們演奏到一半的《眼光裏》,將歌唱下去。
從小在陳大導演的栽培下,我唱歌跳舞鋼琴吉他樣樣精通,現在在街頭樂隊充當主唱,更是綽綽有餘!用殺雞用牛刀來形容,都不為過。
唱了幾句後,原本還有些猶豫三個人,確定了我的實力,彈奏的更加用力起來,我能從他們的音樂中,感覺到他們的感情,他們在用這種方式,送別離去的隊友。
一首歌結束後,全場都鼓起了掌聲。
原因無他,我比剛才的主唱,更加優秀!我唱的更好,而且,我更帥!這是毫無疑問的事情。
我主動對他們說道:“《fake town baby》會嗎?”
“換做是別的樂隊可能不會,而我們剛好會!”吉他手說道。
“開始吧。”
吉他貝斯和架子鼓的聲音同時響起,我也放聲高歌起來。
在街邊的公園,在不過幾十人的注視中,在零零散散的掌聲之中,我感覺到了一種前所未有的放鬆。
一連唱了一個小時,我唱的很嗨,和他們三配合的也算不錯,周圍聽的人,也被我們調動起了氣氛,紛紛往吉他盒子裏放錢。
其實在這個時候,我就應該發覺,我是喜歡唱歌,熱愛唱歌的。
結束之後,吉他手杜飛,拉著我和他們幾個一起去吃宵夜。
他將吉他裏麵的錢分成了四堆,一堆推到我麵前,說道:“兄弟,你唱的是真nice!也是搞樂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