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後,生無可戀的我被姐姐親手殺死了,直到離開人世的時候,我才知道真相,姐姐原來是一直喜歡著宇翔的,宇翔死後姐姐對我的好並不是在關心我,而是因為宇翔的孩子,夢琪死後,姐姐的態度發生了很大的轉變。
熱點新聞:
駕校學員操作不當 女子被撞身亡,撞人者無責。
一輛掛有(教練車)字樣的汽車,在左轉彎過程中與路邊行走的女子韓雅諾發生碰撞,最終導韓雅諾死亡,而(肇事者)正是在車內學習駕駛技術的韓薇薇。由於當時,教練徐晗就坐在教練車的副駕駛位置上,故交警部門認定教練員徐晗承擔全責。由於徐晗係駕校的員工,事發時係履行職務行為,故法院判決駕校在交強險外另外承擔62萬多元。但駕校又拿出當初和教練簽訂的責任約定,向教練追償,結果近日被鎮江中院依法駁回。
事發那天下午,徐晗像往常一樣要求學員2點鍾到駕校集合,然後上路進行道路駕駛訓練。按照事先排好的順序,韓薇薇是第一個坐在駕駛室裏準備訓練的學員。 “點火、踩離合、掛檔、鬆手刹、起步……”車子很快駛出了駕校,當車子行駛到沈陽市區望花北路某電子公司路段十字路口時,韓薇薇看到左轉彎綠色指示燈亮起時準備打方向左拐。在一大半車身已經駛離等待區後,韓薇薇和車上所有的人突然聽到一陣劇烈的碰撞聲,都以為車子軋到了路麵的石塊。憑著多年的駕駛經驗,徐晗意識到車子撞到人了。
果然,徐晗下車查看後發現,車子的左後輪處發現一女子躺在地上, 見此情形,徐晗一邊急著搶救傷員,一邊報警,並第一時間向駕校報告剛剛發生的事故。
經醫院搶救,被撞女子韓雅諾不幸離開了人世。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受害人韓雅諾及學員韓薇薇不承擔事故責任,隨車教練員徐晗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很快,受害人韓雅諾親屬就告到了法院,庭審中,法官首先對事故發生的事實進行了調查確認,認為被告徐晗在指導學員練車時致韓雅諾人身損害,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由於徐晗係駕校的員工,事發時係履行職務行為,故駕校應對原告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根據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依法判決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範圍內承擔12萬多元的賠償責任,判決被告駕校承擔62萬多元的賠償責任,駁回了原告對教練王明要求賠償的訴訟請求。
駕校每年都要與教練簽訂一份教練員安全責任狀,裏麵清清楚楚的寫著如果教學車輛在正常教學過程中發生事故,經公安部門認定教練員應承擔事故責任的,教練員根據事故責任比例賠償事故損失,如果駕校按規定已墊付費用或承擔了賠償責任,駕校可按責任狀的約定向教練員依法追償。
駕校向法院起訴,要求徐晗賠償經濟損失。因徐晗履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屬於勞動爭議案件,應當仲裁前置。同年7月,法院裁定駁回駕校的起訴。同年8月,駕校又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仲裁委也不予受理。同年9月,因不服仲裁決定,駕校正式向法院起訴,在扣除機動車三者險理賠款24萬元後,要求徐晗賠償駕校已經濟損失38萬多元。
最終,法院認為在公路上培訓學員駕車本身具有高風險的特性。如果按事故責任比例賠償經濟損失就免除了原告駕校的經營風險,並將該經營風險全部轉嫁給勞動者,該約定違反了勞動合同法中相關規定,應當認定安全責任狀中該部分條款無效,其要求被告徐晗賠償經濟損失的請求不予支持,依法駁回了原告駕校的訴訟請求。
隨後,原告駕校不服判決結果,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日前,鎮江中院作出二審判決,認定駕校上訴理由不能成立,依法駁回了駕校的訴訟請求
------------------------------------------------------------------
按照科學依據,如果人是有靈魂的,那麼我們可以用下麵的等式來表示。
生命=死亡+21克。
死亡=生命-21克。
外國曾有一個科學家將瀕臨死亡的人放在秤上稱,他準確地測出了一個人在死亡後體重減輕了21克。接下來他又對狗做了同樣的實驗,卻發現狗在死亡後,體重沒有任何的減輕。於是他寫了一篇文章,指出“人類是有靈魂的,靈魂能在人的身體停留足夠的時間,但會在死亡的瞬間離開身體,我們的實驗證明人在死亡的時候,有一些物質從身體離開。這些物質就是人的靈魂,人的靈魂重21克。”
21克,那是怎樣一個重量?五個硬幣,一隻蜂鳥,一塊巧克力,人類的靈魂!這21克的重量是輕是重?難免心生許多感概!
這21克的重量從那裏來?它來源於我們的身體,當我們的心髒跳動最後一下,腦電波停止的時候,我們的體重就突然變輕了,輕了21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