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說我的隨性像我母親,生性放蕩不羈,最終害了自己。
我認為這是一種褒獎,這代表我有態度,最起碼我是在為自己活。無所謂對不對得起誰,不被世俗牽絆,不被環境改變。
大學之前,外婆都覺得我很乖巧懂事,學習成績也一直很好,因為每次拿著10分改成100分的成績單,總能在她戴著老花鏡的那雙眼睛下蒙混過關。上初中的時候,外婆總問我有沒有同學喜歡我追求我,我都笑著撒嬌回答她我不會早戀,現在隻想安心學習回報她對我的養育之恩。
事實上,我在高二就談了戀愛。
我的初戀我甚至都不記得他的名字,隻知道他叫方六,是我住的那片兒的混混,念完小學就輟學了,成天揪著一幫和他一樣沒上學的孩子在我們學校門外收保護費。
高一剛換了新學校的第一天,方六就在學校出來的胡同裏等著我們這些新生,凡經過那條胡同的人,都會留下所謂的買路錢。走在我前麵的同學都給了,輪到我了,我就是不給。一是因為我沒錢,二是我並不想向這些人妥協。
方六那天沒有像對待其他不拿錢的同學一樣打我,而是笑嘻嘻地說,這妞很有性格。
我不屑地還他一句,跟你沒關係。
從那以後,方六不僅不問我要錢,甚至拿從其他同學那兒搜來的錢請我吃飯,為我買零食買衣服,方六對我的特殊照顧,讓我在學校被每個人“敬畏”,就連上廁所,有人看到我去了,被尿憋得再急也都主動讓我先上。我認為這是一種優越感,還有一種甚至比老師還要高的尊敬。這種感覺讓我很舒服,也很享受,於是方六讓我做他女朋友,我做了。
高三下學期方六被抓了,在他被抓的前一天他帶我去買了一身很成熟的衣服,還把頭發染黑拉直,帶著我去後海的一家酒吧裏見了個叫張南的人。
我還記得那天喝的是洋酒,我第一次喝,喝了很多,喝到方六讓我回賓館睡覺,他說大哥為我們開了賓館。那天我來了例假,快要結束了,但我沒覺得這會礙事兒。後來我很暈,我以為和我躺在一張床上的人是方六,但是酒醒後才發現是張南。
張南指著雪白床單上的一絲豔紅讓我放心,他會關照我,同時也會關照我哥。我瞬間明白,方六昨天晚上一直告訴張南我是他妹,他在知道自己要出事之前,把我送給了別人。
我的成績不好,考不上好的學校,快要高考的時候張南給了我張報名表,一個藝術類學校的模特的申請表,他說我適合去當模特。於是我在他的安排下,順利地上了這個學校。
大一下學期開始,就陸續有商演找到我們學校,因為有張南在身後,我從來不缺商演。這樣的狀態一直持續到大四,我想,我和張南的關係是不是就要結束了?
但他卻說:“親愛的,跟我去北京吧。”
我還記得那天,張南就站在我麵前,表情真摯,看不出絲毫的欺騙。
他說他家裏讓他去北京分公司那邊,他說他這輩子想要無止境地占有我。
嗯,臉紅著的張南,說的是占有。
我笑了。
我不屑地問他憑什麼?
他說他會養著我,能衣食無憂地養著我。
初回北京的時候我沒有太多的感覺,我覺得張南始終會在某一天厭煩我。不過,慢慢地我體會到了他對我的絲絲照顧,在我生病的時候他守在床邊照顧我,在我煩躁的時候他會帶我去國外,甚至在我睡不著覺想要看劇的時候,他也會頂著疲倦,陪我坐在客廳裏吃著薯片兒看泡沫劇。
我問他喜不喜歡看?
他說他沒看。
我說你在幹什麼?
他說我在看你。
半夜,或是通宵達旦的,我看著電視他看著我,他手裏拿著薯片兒一片片地喂到我嘴裏。
我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想我是愛上他了,這輩子也不可能會忘掉的愛。
一晃過去了兩年,我學會了為他搭配衣服,每天他出門前為他挑選合適的領帶係上,他低頭輕吻我的額頭,說寶貝兒晚上見。我學會了做很多很多花樣繁多的菜品,精心挑選食材,備好晚餐等他歸來,接過他手裏的包時,他低聲輕語“寶貝兒真乖”。
我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時光,不知不覺中放棄了骨子裏隨性的狀態,一心一意做他的女人。
他終於帶回來一枚刻著我們名字的鑽戒,說:“寶貝兒嫁給我。”
我說:“好,可是你父母答應嗎?”
他說:“我喜歡的他們一定會答應。”
我說:“要是不答應怎麼辦?”
他說:“那我就帶你走。”
然後他牽著我的手走進了他們家的門,領著我站在他父母麵前,說要和我結婚。
他父母招呼我吃過晚飯,客氣地說你先走吧,我們和南南商量下你們的婚事。
於是我走了,然後我就真的走了。
因為我剛離開張家,一群人就把我圍了起來帶去了賓館。從小我都是很無畏,什麼也不害怕,所以當時很平靜,隻是奇怪是誰這樣對我?他們要做什麼?要錢,還是色?
結果,他們這兩樣都不要,要給我錢,要我離開張南。
張南的母親陳亦梅停了我那張沒有限額的卡,給了我一張50萬現金的卡,要我告訴張南我要結婚了,要出國。她沒有說出理由,隻給了我兩個選擇:收下卡撥通張南的電話,告訴他我要出國;在賓館裏待一輩子。
我想隻有我離開這個地方我才能再有機會,於是我選擇了前者。
淩晨6點,我被帶上了從A市到北京的航班,轉機到達紐約,去了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和我一同前往的是一個中年男人,在紐約的生活被他照顧得很好,沒有半點離開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