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天庭扶持工程(1 / 2)

清晨,遠處的山,雲霧繚繞,如在雲中,陽光撒在大地上。

位於市中心的新華圖書館已經建立四十年了,在沒有電子書的年代,經常有人來這裏看書,借書,買書。

自從現在有了電子書以後,已經很少有人來這裏了。隻有周末能看到一些大學生和一些喜歡看書的人來這裏。

我拿著行李箱站在圖書館的門口,將目光從旁邊的新華書店抽離。又從新華書店走進走出的人的身上抽離。我俊秀的臉上露出了一言難盡的神情。

雖然都叫新華,可圖書館和書店沒有哪怕一丁點的關係。

我依稀記得,在我很小的時候,爸爸媽媽帶我來過這家圖書館。至於名字嘛,完全是蹭新華書店的熱度。

本地媒體也幫忙宣傳過,可由於電子書的崛起,便沒了下文。

其實,我也是最近才知道,這家圖書館和我家有著莫大的關係。

而這件事,還是要從一個月前說起。

正值畢業季,剛剛畢業於本市一所二流大學經濟管理學的我,研究生沒考上,就業環境又不好,正在為工作一籌莫展。

我上大學時就是勤工儉學,無時無刻不處於手頭很緊的狀態,再找不到工作,為了生活他就隻好先去掃大街了。

而就在這時,突然有位律師給我打來了電話,告訴我,我的一位遠房親戚去世了,留了一筆錢。決定留給沒見過麵的我。

這對於我無疑是一個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在我經過多方認證,確定不是騙子,又不用我交哪怕一分錢後,我便來到了律師事務所,準備和律師簽文書。畢竟有了這筆錢,能解我的燃眉之急。

可理想往往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

在我簽字之前,律師才告訴我,我那位遠房親戚給我留的並不是現金,而是一家圖書館。

我當時的想法是,圖書館就圖書館,大不了後麵賣了,換成現金。

可律師的一句話,將我這個想法給打碎了。

“羅先生,文書中寫明,新華圖書館,隻能由你自己經營,不能轉賣。”律師和我說。

啥,不能賣,可我根本就不會經營圖書館啊。這不是在玩我嘛,而且還是要玩死我。

“羅先生,距離文書生效還有不到五分鍾,如果你不簽字,那這家圖書館將交給拍賣行拍賣。當然了,拍賣所得的錢,你一分都得不到,都將捐給山村小學。”律師提醒我。

“納尼!”我一聽這話,趕緊在文書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經營圖書館,總比給別人打工強吧。

在簽完字後往後翻得時候,突然發現裏麵夾著一張沒見過的奇怪合同,上麵寫著一些條款,什麼乙方自願加入“天庭扶持工程”,乙方負責安置甲方派遣來扶助的員工,甲方幫助乙方擴大規模雲雲。

“律師,這是什麼啊?”我把合同抽出來,怎麼也記不起自己剛才檢查文件時為什麼會錯過這一份合同。

律師不明所以,拿過來看了兩眼,也是一愣,“我也不知道,這不是出自我這裏的……這個,這個格式不對,公章也沒有,根本不具有法律效應。”

出於職業本能,王律師還評價了後麵這一句。

“奇怪,這是哪來的?”律師也露出了有些迷糊的神情,拿出去問打印合同的助手。

助手也一臉迷茫,說道:“是不是誰用咱們的打印機打過這個,然後我不小心又打了一份出來,夾在裏邊了?”

他幾乎是絞盡腦汁,才想出這麼一個勉強合理的解釋,但也說不通他自己、律師和我此前都沒檢查出它的存在,隻能默認大家突然都馬虎了。

“大概……是的吧。”我也隻好這麼說。

……

我走出了律師事務所,手裏拿著那份文書。心裏有點感慨,前幾天還在為找工作而煩惱,結果今天就擁有了屬於自己的圖書館。

大街上人聲鼎沸,驀然間我卻聽到了一個特別清晰的聲音,像是從我手機傳出來的。

【用戶,你好!請問是否安裝“天庭扶持工程”app】

我拿出手機一看,差點摔個狗吃屎。

天庭扶持工程,這不是剛剛那份合同裏出現的詞嘛!不過我記得那份合同已經被律師的助手用碎紙機給碎了嘛!

我怕這個APP是流氓軟件,便點了否。可我發現不管怎麼點,就是無法取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