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哦,哈嘍,各位,我明白,一個寫的一手好爛文章的作家到底要有什麼樣的自尊才能再開一書,到底學到多少作家知識,嗯emmmm,實際沒學到多少,這本可以說很爛,對,沒錯很爛,因為這本的主人公除了才華於一身沒別的優點,嗯emmmm,對就是我。”

“本來想寫點校園趣事的。。仔細想想我好像沒什麼趣事。咱們要不直接跳過這個校園,當然。想看了可以給我評論或者寄兩箱已點著的tnt,我想我會考慮的。”

一個小餐館,一幫小廚師,一個光彩奪人的學徒,(嗯就是我。)我趁著學習燒菜的時間學習音樂,趁著下班的時間學習音樂,O_o,現在想想好像耽誤不少啊。

^O^不過沒關係,最起碼我很開心。

在餐館交到了朋友,我很開心。

可能是因為我不知道怎麼去交朋友,我沒有珍惜那段友誼,說實話他叫什麼我也沒記住。。

我記得很清楚,也許大概可能或許不姓王,很清楚。

因為在小餐館的我沒有認真學習燒菜,廚師長似乎對我有了一些看法,某天的一次談話,我找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個靈感,於是那次談話我沒聽。再往後我就離開了小餐館。

在一個漆黑的夜晚,我在想,我為什麼不可以直接學習音樂?既然愛,就要做。(不是你想的那個意思。)

我由於沒有多餘的經濟來源,隻能打一份像我這樣的人來錢快的工作。(注意,還不是你想的那樣。)對,一個夜店。(好吧。可能就是你想的那樣。)

不過我還是一個學徒,偷學。

我看著DJ的騷操作,於是我白天早上學習音樂,下午睡覺,午夜再去夜店當學徒。偷學學徒。

沒關係,他們也不知道。

我記得我第一次打碟還是別人都下班的時候,我站在台上,就算台下空無一人,我也能感覺自己的熱血在波濤洶湧。

可誰又能想得到呢,這樣一個卑微的學習機會,卻讓我學習到了一些皮毛,俗話說,先有蛋或者後有雞都行,但沒有蛋就沒有雞,沒有雞,也沒有蛋。我學會了皮毛,可以說還是遠遠不夠。

於是我開始自己練習,樂理知識我不能保證自己掌握多少,但能保證懂。

於是我開始自己創作,但創作比我想象的要難,盡管如此,人們吃飯是為了填飽肚子,但大多還是想吃,因為享受那個過程。我也一樣,享受創作音樂帶給我的快樂。

卡一下

“哦吼,故事到了這裏很多小朋友是否有很多的問好?比如,為什麼餐館才短短幾行字就結束了?再比如為什麼夜店也能學習到音樂?再或者,你為什麼比我帥?(關於這點,別問,問就是寂寞。)這篇的故事就到這裏。”。

(下集預告)

(我被一隻帶有輻射的蜘蛛咬到了,不久後發現自己可以射出蛛絲,於是走上了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