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簡隨喜懷著孕,不敢折騰,所以她就算是想看李小倩和店裏其他人,也沒有辦法回去,隻能等孩子再大一點兒,胎穩固一點兒之後再回去。
彩鳳自從離開了陳家之後,先租了一個小院兒住了下來,那個小院兒破破爛爛的,屋子也不怎麼好,裏麵也沒什麼東西,隻有一些常用的家具,而且都缺胳膊少腿兒的,不過勝在房租便宜,她就一個人住,也不敢租太好的地方,就簡單的把房子收拾了一下,然後就住了下來,又買了一些生活用品。
在安頓好的第二天,她就到集市上去找活幹了。她長得算是清秀那一類的,而且身段窈窕,又有氣質,很快就有一個男人走到她麵前,問她要不要到他們家去做事。
彩鳳問他家在哪裏,那個人說他們就在這城中,是一個中等人家,需要一個丫頭給他們做事,彩鳳不願意繼續做人家的丫頭,就拒絕了他。
之後又有幾個人問她是否願意到他們家去當丫頭,彩鳳都一概拒絕了,直到有一個屠夫是專門殺豬的,開著一個中等規模的肉鋪,他想找一個形象氣質好的女人幫他賣豬肉,他一看到彩鳳就相中了她,然後就過去問她要不要到自己的肉庫去工作。
彩鳳詳細詢問了一下工作的內容,聽說隻是賣賣肉,收收錢什麼的,覺得也挺好的,就答應了,之後就跟著那個屠戶回到了他的肉鋪。
到了那裏她才知道這個肉鋪就是這個屠夫一個人開著,還有一個夥計給他打下手。她來了之後就負責在前麵賣肉,後麵的事情都不用她管,她覺得這個工作還不累,就接手了。
以前這個肉鋪的生意並不算太好,隻能是勉強維持,自從彩鳳來了之後,由於她形象氣質好,再加上能說會道,很快地就吸引了一些人到她的鋪子去買肉,而且去的大部分都是男的,女人也有去的,但不像男人是為了看人去的,她們就是為了去買肉,一來二去的,“豬肉西施”的名聲就傳開了,好多人慕名來看彩鳳。
其實彩鳳長得也就是一般人,也算不上太漂亮,但是皮膚白,再加上有氣質,會說話,所以人緣也挺好的,人們都喜歡她,慢慢就把“豬肉西施”的名聲給叫響了。
其實彩鳳並不喜歡別人這麼叫她,覺得有點兒太輕浮了,但是她又管不住別人的嘴,隻能任由他們去了。
這個肉鋪的屠夫名叫王大力,天生長得壯,而且力氣也大,這個名字用在他的身上真的很貼切,他已經30多歲了還沒討到老婆,一是因為長相太凶了,一把子蠻力,萬一他的老婆跟他吵架的話,可能一巴掌就能把人給拍扁了,二是他這個肉鋪生意不太好,也沒攢下什麼錢,所以也沒有人想要嫁給他。
他看彩鳳這麼受歡迎,漸漸的對她也生出了愛慕之心。心想,如果娶了彩鳳這麼能幹的女人,那麼他這個肉鋪的生意隻會越來越好,而且夫妻搭檔幹起活來也順當。
這麼一想,他就把心思都放在了彩鳳的身上,有事兒沒事兒的就偷偷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