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李牧經常會記混,在這個世界他的老家其實是馬邑,但他總是記成定襄。就連跟李世民起的時候,也是定襄,還不如李世民,他還記得李牧的老家是馬邑,追封李敢的時候,封的也是馬邑伯。
究其原因,是因為李牧在馬邑實在是生活得時間太短了,前後算起來也就三,而之前的那個李牧殘存的記憶,就像是看別人演的電視劇似的,畢竟不是自己的經曆,沒有切身之感。
所以再次回到馬邑城,李牧其實是沒啥感覺的。並沒有那種遊子歸鄉,情真且深的感覺,此時已經是入夜了,他腦袋裏隻有一個想法,趕緊進城,好好地睡一覺。但他忘了,邊城有個不成文的規矩,色一暗,就要關城門。這是跟突厥人打仗的時候留下的規矩,為的是防敵人趁著夜色掩護偷摸進城,現在雖然突厥已經滅了,但規矩仍保留了下來,附近仍有盜匪,還不算十分安定。
李牧一腔欣喜地來到城門口,被擋了下來,心情遽然糟糕。但這個規矩,其實他是知道的,因此也沒無理取鬧,下令安營,打算對付一宿,明再進城。
這也怪不得誰,李牧來得倉促,李思文那邊又沒他的道標石,沒法飛鴿傳書,到現在李思文都不知道李牧來了,而早前放出的前哨,也沒入城通知,所以要被擋在外頭的責任啊,其實還是自己活該。
他這邊想通了,認了,自是沒事兒。但有一個人,卻是給大大的驚動了。
此人名為張發,是當地的縣令。他在此地當官兒可有年頭了,他是前隋煬帝時期科舉的秀才,隋煬帝被宇文化及幹掉的頭一年,他從當時還叫大業的長安來到馬邑赴任,本來按照規矩,縣令當個三年,若政績還算過得去,就能升遷一級,再怎麼不濟,也能離開這個鳥不拉屎的地方。但他的運氣不好,沒到三年,大亂就起了,隋朝都沒了,誰還管他的考功?
於是他就在這馬邑縣令的位置上,一年接著一年,一年又一年。甭看這是個四戰之地,他的縣令倒是做得穩如泰山。到了李唐接過江山,他還是縣令,如今已經做了快二十年的縣令了。
張縣令中秀才時的雄心壯誌,早已被歲月給磨平了。這些年,他見過馬匪,見過突厥騎兵,見過大唐雄師,見過隋末叛黨,什麼人都見過,遊走於諸多勢力之間,他自有獨門秘技。來倒也簡單,聽話二字而已。誰打過來了,我就聽誰的,哪個主子讓我幹嘛,我就幹嘛。啥叫盡忠啊,他早就忘了,作為大隋朝的臣子,國家已沒了,那顆忠心也就跟著沒了。
對待百姓呢,他也是一樣的路數。他不苛責百姓,但縣令該有的排場,他也一點都不少。但你要他貪多少,他還真沒貪多少。倒不是他沒有這個心,而是在馬邑這種地方,貪了有啥用啊?就算有一車的金子,也買不著啥好東西,整的百姓怨聲載道犯不上。
但他也不是個愛民的好官兒,作為一個前朝科舉的秀才,他自視高著呢,百姓算個什麼?怎能與我這秀才相比?但他又不是門閥貴胄,還是個寒門出身,想攀高枝也攀不上,否則怎會被打發到馬邑這種地方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