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就會形成一種惡性循環,讓貧者更貧,直至賣身為奴,甚至自殺。
會造成這樣極端後果的緣由,是因為貸款的利息太高。借貸作為一種商業形式,自古就有。相傳發明出這種方法的人,是春秋時期娶了大美女西施,幫助越王勾踐複仇的“商聖”範蠡。借貸分正常借貸和高利貸兩種。範蠡幹的是正常借貸,所謂十一之利,也就是年利率十分之一,超出這個標準,就是高利貸了。隋唐時期,無論是民間還是官府,搞的都是高利貸。
唐朝的高利貸分舉和質舉兩種,分舉就是後世的信用貸款,不用東西抵押,但是需要有償還能力的擔保人作擔保。質舉就是抵押貸款,需要以借貸人的不動產或者實物作抵押。
相對於唐朝,後世貸款的人是幸福的。後世在銀行貸款,最高也不過百分之五或者六的年息。而在唐朝貸款,利息高的可怕。
李牧為了搞貸款的事情,曾去民部查閱卷宗。
曆朝曆代,都有官貸。唐初雖然朝廷很窮,但是也設有官貸機構,稱之為公廨。李淵登基為帝的時候,定公廨的利息是百分之一百。這是什麼概念?如果你貸款一萬貫,一年後還清,你就要還兩萬貫!這和搶錢有什麼區別?
但是,這已經是放貸最低的利息了。因為民間的放貸,利息更高!至少三倍!也就是百分之三百的利息!
李牧看到這些卷宗的時候,還以為是記載有誤,特意找人問了,還真就是百分之三百的利息。與之佐證的,是一個命案。有一彭姓的貧民,五月向一個名叫高姓富戶借了兩石麥子,到九月還了四石。高姓富戶還他欠錢,要捉他的女兒抵賬,被彭姓貧民刺死。
四個月時間利息是本錢的一倍,年利高達百分之三百,還嫌不夠,可見這民間的借貸,利息多麼誇張。而民間借貸,如此高的利息,還有人貸的原因,是因為公廨沒有錢放貸。民部每年都入不敷出,哪有錢放出去啊!
諷刺的是,在唐朝,貸款的人基本都是貧民百姓。若不是實在維持不了生活了,誰會去借貸呀?
在唐朝,百姓一旦借貸,基本就是永世不能翻身,除了賣兒賣女賣地賣身為奴之外,就隻有逃亡一條路了。
長孫皇後聽到李牧要放貸,以為他把目標鎖定在了貧民百姓的身上,心中自然不喜了。
李牧是做過功課的,猜到了長孫皇後會是這種反應,不慌不忙,解釋道:“皇後誤會了臣的意思,臣的放貸,不是放貸給貧民,而是放貸給門閥世家,至少也得是個大戶。”
“放貸給他們?”長孫皇後皺眉,道:“這些人都不缺錢,如何會借貸?”
“因為他們手裏那點錢,做不成事情,所以他們必須得借錢。”麵對長孫皇後,李牧不敢過於吊胃口,趕緊解釋道:“前些日子,組建大唐鹽業和大唐礦業之時,臣見識到了各門閥世家的踴躍。不少人因為沒能入股,甚至以頭搶地,來求臣通融。但是股份有限,臣無法通融,就想著是否能想出一個辦法來,幫一幫他們。”
“某日,臣昏昏欲睡之時,忽然就想到了辦法。大唐鹽業和大唐礦業的出現,會催生出很多行業。比如,煤礦,挖出的煤,要運到大城售賣,這運輸需要車馬行,路上也許會有危險,也需要組織人保護。這些行業,都要有人去幹。如此問題就來了,想幹這個買賣的人,也許沒有那麼多錢周轉,他即便有心,卻也隻能錯過了。這個時候,臣就出來助他們一臂之力,臣把銀行的錢借給他們,讓他們把生意做起來,等到賺了利潤,再把錢還回來。名頭臣都已經想好了,陛下是子,臣作為陛下的內帑令,便是子的使者,臣來代陛下投資,稱呼為‘使投資’恰如其分。”
長孫皇後搖了搖頭,道:“李牧,你是否把事情想得簡單了?放貸的利息那麼高,那一項生意能賺得回來?本宮覺得,恐怕你這次要失策了。”
“不不不,臣以為,使投資必將大行其道,因為臣放貸的利息,隻在一分到三分之間!如此低廉的利息,可謂是愛心借貸,他們還不趨之若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