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合夥生意(2 / 2)

李牧凝眉不語,從現實的角度來,李思文的提議非常合適,而且相對來,他已經是在讓步了。那鄭家自己釀酒,出料出力,長孫無忌什麼都不用幹,隻提供一個名字庇護,就每年拿兩萬貫純利。李績在朝中的身份,不弱於長孫無忌什麼。大將軍府出料出力,還提供庇護,得利隻占一半,相比那姓鄭的酒商,不知劃算多少。這就相當於後世的技術入股,雙方各占一半股份。

雖然在後世,可能一項技術占百分之八十股份也有可能。但這畢竟是唐朝,合作的雙方無論從財力物力人力權力等等都不在一個層次上,這種情況下,還能五五分賬,著實也挑不出什麼毛病來。更加難能可貴的是李思文的態度,如果李思文真的是貪圖利益,完全可以現在就叫人把他抓起來,逼迫他答應,這種事情,也不是沒可能發生。

反過來再想,如果李牧自己幹,不但風險很大,而且想要見到效益,時間也會拖得比較長。若跟大將軍府合作,糧食、人,都是現成的,立刻就可以生產,隨即就能販賣,馬上就能看到錢,這樣看來,合作才是正途。

但李牧還是沒有輕易答應下來,他反複想了兩遍,才開口道:“合作可以,但是我有三件事要在前麵。”

“你!”

“第一件事,買賣我是與你合作,不是跟大將軍府合作。大將軍府的關係,算作你投在這買賣裏的本,與我不相幹。你不要怪我,因為我不認得別人,我隻認得你,對你的人品與誠信,我敢相信,若換了別人,強占了我的買賣,我也沒法反抗,這樣吧,換了別人,這個買賣我寧可不做。”

李思文笑道:“這不算事兒,我現在就可以答應你。”

“第二件事,純利不能五五分,我得多要半成。你先別急,聽我跟你。多要這半成,我不白要,我有信心除了這三杯倒之外,還能釀出不同口味的新酒,這其中的利益,你應當明白。再者,我還可以把定價權讓給你,你隨意定價。但因這生意我占的股比你多,所以怎麼做這個買賣,你要聽我的,畢竟這酒是我釀出來的,沒我就沒這個生意。而且我跟你保證,這酒的生意,每年帶給你的純利必超過三萬貫,如果超不過三萬貫,這些話就當做沒有,多的半成我不要,也不必聽我的了。”

“半成?”李思文挑了挑眉,他是做錄事文書的,對賬目的事情比李牧要清楚,腦中思索了一下,如果按純利三萬貫算,幾千貫錢而已,也不算是很多,尚在承受範圍之內,便道:“半成而已,都是事,經營也聽你的,你得對,你釀出來的酒,當然是你最知道該如何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