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新朝中誰是最不待見政務院和皇帝的,書生腐儒隻能排第二,第一當之無愧的的必然屬於地主階~級。這些成分太高的家夥們,自從藍衣軍控~製廣東以後,就基本上沒有過過一~安生日子。先是強~製政~策性定租金,取消分成式的租佃合同,再是公推村長和村長老,從經濟和地位上雙重打擊了地主階~級。
可是政務院的組合拳還沒完,尹相就如一個武藝精深,以招法反複取勝的大俠,一連串的措施,不管你看懂看不懂,可是時間會幫你證明,你們離完蛋不遠了。
在新占領地區清算運~動裏,不少平時欺~壓佃戶農~民的惡紳都被下了大~獄,惡劣的甚至沒收了田產,隻留下了些許財貨能夠勉強度日。這些大戶們,往往一家族在一起上百人口,見家裏倒了,也就一哄而散了。僅1841年一年,根據國~家統計局的統計數據,由於行政政~策而分家(難聽一點叫破家)的地主大族就有一百二十一個。能夠毫毛不損的,基本都是平時沒有明顯欺~壓百~姓,懂些事理的鄉紳。事實證明,成分高並不能證明本質差,大多數戰戰兢兢的地主們,都安然度過了這一次轟轟烈烈的“清算運~動”,甚至很多修橋鋪路、為善鄉裏的良紳,在之後的村社選~舉中,當選了村長或是村長老。
這一招出完,仍舊不是結束。政務院出~台了一係列政~策,統合了收回的惡紳的土地,並發動群眾,開墾了相當一部分田地,並以承包製,招募了大批無地少地的農~民,建立了一個個大型的國營農場。不僅讓他們種地,而且還大規模養殖豬牛羊等牲~畜,培育多種經濟作物,到1844年時,國營農場的工作,已經變成了農~民趨之若鶩的工作。
大量成規模並有足夠激勵手段國營農場成為了糧食市場的主力供貨商,大量優質廉價的糧食衝擊了糧價。又加上何沐平與越南和暹羅等糧食生產國簽訂的糧食進口計劃,使得大量的東南亞稻米進入了中~國市場。最直接導致了大量農的破產。不過,前文早已提到了,政務院還有一係列安置破產農~民,轉換他們從農業勞動力到工業勞動力,為大張旗鼓進行的工業化建設輸送了有利血液。那麼,最大的影響,便不是農破產,與自然經濟的解~體了。而是大批的地主瀕臨破產,他們被~迫出~售土地,移居到城市,有些積蓄地就轉變為其他營生,如工廠、商業。
另一份統計數據在1844年初的政~府上年度工作報告中,可以表明一些情況,截止1844年一月份,全廣東省和海南省耕地麵積中超過五成土地是國~家土地,也就是,國營農場的耕地麵積已經成為了大頭。何沐平知道這一情況後,曾經戲稱,這是土地私有化社~會中~國有經濟抬頭的現象。
有曆~史學家曾經風趣地描述過19世紀中葉中~國經濟的狀況:“那個時候,全國的人都在破產,無論農~民還是地主,但是竟然沒有人餓死,沒有人賣兒鬻女,這個國~家在舉國破產中保持著和諧的穩定狀態。”
當然,在這種自然經濟逐漸崩潰的大環境中,也有不少的地主能夠維持住自己的產業,甚至逐漸再後來能夠跟國營農場競爭,但是還是有大批的地主,選擇了離開土地,選擇一份新的產業。
這個現象的產生還要歸功於政務院的另一招——累進製土地稅征收,農業用地稅收減免辦法等一係列稅收杠杆調節。
累進製土地稅,顯而易見,就是擁有土地越多,所要繳納的土地稅則越多,到後來有很多良田千頃的大地主甚至拿不出錢來,繳納高額的土地稅,最終他們不得不賣掉土地,或者是將土地轉到其他家庭成員名下,以合理避稅。隻是,直係親屬還好,隔了兩三代的旁係親屬,經常有拿了田便不認人的現象,用累進製土地稅,使得很多大家族分拆成了的家庭單位,更有利與行政管理。
農業用地稅收減免辦法則規定,一個家庭所擁有的農業用地(此處限~製為耕地)少於一定數額,可以獲得土地稅的和農業稅的減免。這個法規直接加劇了分家潮,在戶籍法的幫助下,中~華帝~國建立了基本以規模家庭為社~會基本單位的社~會形態,戶籍法的確立還有利於人口流通,以促進勞動力流通和資本流通,更使得以前在地主階~級包藏下,人丁不實的現象。
一係列政~策手段形成的組合拳,有效地促進了社~會轉型,並加強了社~會控~製,提高了社~會生產效率,而普遍認為,在1845年左右,中~華帝~國從封~建~國~家正式進入了近代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