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喲,你這是怪我了?我也不知道會這樣啊,再說了,你讓薑哲怎麼安排,這是行政大廳,又不是酒店或者餐廳,可以讓人清場。”
“可以請他們提前上班,或者是晚些下班,我們不在正常工作時間內來,就沒有那麼多人。”南辰正色道。
“這倒也是個好主意,不過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既然今天辦不成,那就改天吧,也不急。
一紙證書,也不能保證什麼,約束什麼。”
這一點南辰是讚成的,那確實,合同還可以毀約呢,更別說是結婚證書了。
這時寧染的手機突然響起,是程湘雲打來的。
電影殺青以後,大家都在休息,程湘雲這會打電話給她幹嘛。
“老程?有事嗎?”寧染接起電話。
程湘雲那邊說話挺急:“我給你發一個圖片啊,你看了就明白了。”
“什麼圖片啊?什麼意思?”
“我也說不清楚,你看看就明白了。”
程湘雲掛了電話,然後給寧染發來一張圖片。
那是一張報紙,新媒體時代,報紙這種傳統媒體日趨沒落,已經很少再有人買報紙了。
但也沒有徹底銷聲匿跡,紙媒也還在印刷,但早已沒有昔日榮光。
圖片上的報紙,就是今天的花城日報,程湘雲拍的版麵,應該是第一版。
上半部份報導的是一些社會新聞,下麵部份差不多三分之二的版麵,刊登的尋是一則尋人啟事。
紙媒強盛的時候,在報紙上登尋人啟事那是常規操作,而且效率也不低。
但現在這個網絡時代,在報紙上尋人,那真是很少見了。
花這麼大的版麵來尋人,那更是少見。
而尋的人,則更是奇怪。
尋的人是個女人,名字叫丁非。
照片上所登的,就是羅菲徹底大變臉後的樣子,也就是丁非。
尋人啟事的內容也耐人尋味:女兒失蹤多日,父母非常擔心,望看到後聯係,父寧自強,母羅怡。
然後下麵還貼上了寧自強和羅怡的照片。
尋人啟事那通常隻是貼失聯人的照片,沒見過刊登啟事的人,把自己的照片也給貼上去的。
寧染把圖片發給了南辰看,然後打通了程湘雲的電話,問她這圖片哪來的。
程湘雲說,圖片是她拍的,她今天早上到報刊亭去買時尚雜誌,結果看到了這份報紙,覺得名字有些眼熟,好像是寧染爸爸的名字,就拍了發給寧染看。
到底是怎麼回事,她也不清楚。
南辰看了,眉頭也是皺起。
然後和寧染相互看了一眼,同時說了一個人的名字:“阮安西!”
這顯然不是寧自強自己發的尋人啟事,如果真是他發的,那尋的就是羅菲,而不是丁非,而且貼的照片也應該是丁非整容之前的照片。
而且寧自強也沒必要把自己和羅怡的照片給貼上去,這顯得荒唐可笑。
所以這是阮安西發的,他查到了羅菲的父母,並控製了他們,逼丁非出來。
至於他為什麼要選用報紙這種已經過時的媒體,南辰和寧染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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