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風在床上醒來,清晨的陽光從窗戶照進他的房間裏。他怔怔地坐在床上,周圍是他前所未見的金黃色的陽光。

為此他感到一些欣喜,感到一些歡快。他四處看看,一切都覺得那麼美好,也不需要急忙起床。

伸出手掌,看了看手掌上的陽光,然後握了握。這時,當吉風仍在看手掌上的陽光時,火焰以一縷的形式出現在手掌上。

吉風一下子沒有意識到那是什麼,但隨即隨著而來的是心底裏的狂喜。

他意識到自己不一樣,變得特殊了。而特殊的感覺,從來是紮根在人本能深處的。那是一種優越。

火滅了,火又起了。火的起伏隻是隨著吉風的想法而改變。

心底的暗喜已經開始回落,臉上的表情已看不出。本身,吉風就不是很容易有情緒波動的人。況且,火也許並不存在,隻是自己的一種幻覺。

為了實驗火的真實性,吉風下床打算去抽一張紙巾。在此之前,把窗簾拉上,防止偶然的窺視。

正當他的手要接觸到紙巾,有一種要抽出的感覺時,一種又讓他的暗喜回升到一定高度的事情出現了。

那即是:紙巾自動地飛到他手裏,被他握住。

“Yes!”他的暗喜再也按捺不住,從地上蹦起來,動靜之大,甚至地板都為之振動。隨即他又仿佛驚擾什麼似地縮了一下身子,又釋然。

把紙巾立於右手的火焰上,紙巾馬上就被燒成灰。

他在房間裏轉來轉去,仿佛為什麼事情猶豫不決。過一會他發現自己並沒有在思量什麼事,隻是沒頭腦轉,平複心情而已。

他把衣服穿上,出了房門。

客廳裏沒有一點聲息,電飯煲亮著黃燈。爸媽早已出去了。看看鍾,時間是八點半。

他先把飯吃了,而後再洗漱。期間他自然實驗了他的能力——用自己的念頭拿碗,讓牙刷自己動刷牙等等。無一例外,如臂揮指,都輕鬆地成功了。

吉風走出了屋內,走在樓道之間。小區是拆遷安置房,有一些年份了,因此樓道裏顯得有些髒。但對吉風來說已經習慣,他隻是把它們忽視過去。

坐在車裏,將車子啟動,將車窗打開。他準備去荒郊野外。去城外四十公裏的山上。

在等待車子熱身,表盤指針穩定下來之際,吉風想用念頭清除車裏的些許灰塵。於是集中了一些精力,腦海裏有“清除灰塵”的意識,車裏的灰塵便被清除。“清除灰塵”的意識隻是模模糊糊的,而不是有明確文字在腦海裏默念的。

見到灰塵憑空消失,吉風意識到自己身懷著一種怎樣的力量。他從醒來至今還不過兩小時,他沒有將這種力量用於人類,也不知道是否能作用於人類。

那麼如果能作用人類呢?他會不會將這種力量用於人類,比如一個讓凝脂如玉、雙腿修長、腰如細柳、玉峰挺立的氣質冰冷的美女滿眼媚態臣服於自己?

吉風自然能感受得到這種隱藏於人類身體本能裏的快感,也一度被這種感覺吸引。但人有所為,有所不為。不應該放縱自己的惡念於他人身上。——甚至,人應該反省自己內心的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