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章:荷香滿舟(3 / 3)

董額妃本來隻是臣下的老婆,卻讓擁有至高無上權利的君主一見鍾情,並且甘願生死相隨。

有人用石子兒激起我舟頭的水花,沾濕了我的頭發。我恨恨地站起身來,大喊道:“沒見著,這正隱身呢嗎?”

對麵岸上是那個討厭的龜孫子,看來今天下朝早,怎麼這麼早就滾回來了。

“快上來,蘭兒來了。要見你。”他說道。

“蘭兒是太監嗎?不是一心要把我送給太監當對食嗎?我不去,你別想騙我。”我說道。

一想到要把我送給太監做老婆,我一世清譽盡毀,這地兒讓我不寒而栗。

指宮女與宮女之間,或太監與宮女之間結為“夫婦”,搭夥共食。這是宮女、太監被長期幽禁在宮廷,不能過正常的家庭生活,怨曠無聊,因而產生的一種子畸形現象。自漢代至明代,史籍及筆記記載不絕。

宦官無妻兒,宮女無夫,兩者由此而結成臨時伴侶,以慰深宮之寂寞,這種關係稱為“對食”。對食最早見於漢代,從這一稱呼本身來分析,可能是宦官、宮女在一起吃飯,還不含有共寢之意。至明代,宦官與宮女因相互撫慰而結為對食的情形已相當普遍,甚至於一個宮女入宮很久而無對食,會遭同伴取笑為\"棄物\"。一旦宦官與宮女兩情相悅,還有熱心而甘當媒妁的人為之撮合。究其緣由,則在於宮中低級宦官無力娶妻納妾,宮女又很少有機會被皇上臨幸,宦官和宮女便隻有自己尋求安慰。

明代宦官與宮女之間的伴侶關係,又有“菜戶”之稱。從史料分析,菜戶與對食應是有區別的。對食可以是宦官、宮女之間,也可以是同性之間,且大多具有臨時性;而可稱為\"菜戶\"的宮女與宦官,多共同生活,如同夫妻,具有相當的穩定性。明朝初年,朱元璋對宦官與宮女之間的這種行為深惡痛絕並嚴加取締,對娶妻成家的宦官更處以十分殘酷的剝皮之刑。但自永樂而後,宦官地位上升,這一禁令隨之煙消雲散,史載:“宮人無子者,各擇內監為侶,謂菜戶。其財產相通如一家,相愛如夫婦。既而嬪妃以下,亦頗有之,雖天子亦不之禁,以其宦者,不之嫌也。”菜戶在明代宮中是公然允許的,即使是皇帝、皇後有時也會問宦官“汝菜戶為誰?”宦官隻據實回答即可。

宦官與宮女成為“菜戶”後,唱隨往還,形如夫妻。宦官對所愛的宮女固然是任勞任怨,聽憑驅使,宮女也會心疼宦官,不讓他幹太多的活兒,而是支使別的宦官去幹。宮中有些地位低賤、相貌醜陋且又年歲較大的宦官自知不可能被宮女看上,便甘心做菜戶之仆役,為其執炊、搬運、漿洗,宮女每月付給他們一定的銀兩。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善烹飪的宦官便成為追逐的對象,所得的報酬也較多,最多的一月可賺到四五兩銀子。這些宦官身著沾滿塵土和油漬的衣服,背著菜筐,出入宮廷,購買一應所需雜物。

結為\"菜戶\"的宮女、宦官,多在花前月下彼此盟誓,終生彼此相愛,不再與別人發生感情。宦官如果發現他所愛的宮女移情別戀,往往萬分痛苦,但不會對宮女如何,卻常常與其情敵發生尖銳的衝突。萬曆年間鄭貴妃宮中的宮女吳氏,曾和宦官宋保相愛,後來又移情於宦官張進朝。宋保不勝憤怒,終至萬念俱灰,出宮削發為僧,一去不返。宮中的宦官對宋保評價極高。如吳氏移情別戀的情形在明宮中較為少見,宮女和宦官結為\"菜戶\"後大多能終身相守,並且彼此都以守節相尚。如果其中一方死去,另一方則終身不再選配。《萬曆野獲編》曾記載,有一個讀書人寓居於城外寺廟中,見寺中有一室平日緊鎖,甚覺奇怪。趁寺廟中人打掃的機會,他進去看了一下,竟發現裏麵全是宮中宦官奉祀的已亡宮女的牌位。牌位上都寫有宮女的姓名。寺廟中人告訴這位讀書人,每逢宮女的忌日,與其結為菜戶的宦官便會前來致祭,其悲傷號慟,情逾尋常夫妻。

“怎麼會呢,我送你去,福柔還不答應呢。”他說道。

“那你還是要送我進宮,我恨死你了。”我說道。

這時他已經登上另一隻小舟,劃著漿朝我這來了。

我馬上調轉船頭,一跑了之。但是還是被他追上了,他手一抓,就把我抓到了他的船上,然後劃著漿朝岸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