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覺得這不是什麼光彩的事,但還是直言不諱,誰是完美的,誰沒犯過錯呢?隻不過,是因為錯誤的大小和性質不同罷了!
這是二年級的一件大事,那時,我的語文老師正是我的班主任!當然,二年級也有憂患意識——我的同桌是一個專學文化的料子,我當然是“自愧不如”!那日下午正是複習的日子,原因就是過幾天班裏會舉行一場小測試!當天大多同仁都回去了,我是最後一個離開的——我便潛入教室,將她的語文書偷偷藏到教室後麵那個即將“發黴”的書櫃裏,然後高興地離開了學校。果真在第二天複習的時候,她就直呼自己的語文書找不到了,還讓我們周圍的人幫著她一起找——沒有找到(這是必定的)!於是我便“施小計”打敗了她,因為她是班上語文成績唯一比我高的人!無言的,我就勝利了!考試結束後,我又偷偷的將語文書給她塞了回去,簡直是“神不知鬼不覺”。
讓我記憶最深的一件事是在三年級的時候,那橋對麵開了家小賣店,我時常約著“尊愛”的朋友去買東西,如辣條和飲料之類的!可自己錢又沒有太多,直到發現老太枕頭下麵的一些零零散散的一毛的紙幣和硬幣,時常拿一些出去買些東西補“洞”。一直到了一天下午,小賣店的老板到院子裏來玩,恰巧談到這個事,對老太說:“阿嫂呀,你對你家孫子是真的好,那常拿著些錢來我這光顧,買些東西!”老太聽了,先是冷靜的沉默了幾秒,然後回到:“是嘛,孫子嘛,慣著點,是應該的……”,她們又聊了幾句,結束了話題。
晚上,老太便找著我說:“你是不是拿了我枕頭底下的分票子了?”我低著頭,不敢說一句話。她又問了一遍,還加了一些響度:“拿了就是拿了,沒拿就是沒拿,到底有沒有拿?”我再不好隱瞞,點了點頭。她卻把我摟在懷裏,撫著頭發,語重心長的說:“你記住了,這事沒有那麼的嚴重,你拿的是自家的東西,就是拿,算不上是偷!但是,你以後若是以‘拿’的名義去偷別人的東西,那就是徹徹底底的‘偷’!”我聽的很清楚,也很明白!就這樣,這件事就過去了!!
還有一件事,那是六年級的事了!我的老師讓我輔導一個同學的數學,因為是連講了幾遍,可是他還是不會做,這讓我十分惱火,拿起他的書,厲聲諷刺:“這麼簡單的題你都不會,像一個笨蛋一樣,還學什麼呀?”剛說出口,我才發現我說錯了話。他聽後也不再說一句話,這倒讓我十分意外。放學之後,待大家都走了,就我和他還在教室裏,他便趴在桌子上嚎啕大哭,我認識到自己的語言有多麼過分和愚蠢,但我卻連安慰他的資格都沒有!
好苦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