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否還會偶爾懷念或想念14歲的我們,那時候我們多麼的年少無知,多麼的輕狂,總感覺我就是最棒的,那種除了考試外,其他的事情我都能做,那時候每天早上爬不起來,爸媽還會和你嘮叨說,兒子快點起床刷牙洗臉準備上學去了。我那時候心裏想,我們讀書的,是交學費的,遲到為什麼不行,你們上班遲到扣錢那能理解,我這付了錢了,遲到還要懲罰我嗎?這不合理啊,假如我長大了,我上班肯定不會遲到,因為我是賺錢的。但是心裏劈裏啪啦的碎碎念完,還是在我媽媽的強行嘮叨下起床了,那時候的我14歲,一個剛剛步入初中的青澀的小男孩,還記得當時第一天踏進學校,我還算是一個會認真讀書的孩子,但是在不知道什麼時候,我慢慢的開始不喜歡讀書了,開始慢慢的喜歡和同學攀比,開始慢慢的喜歡和異性女同學玩耍,我相信很多在青春期的我們都會對異性有一種天生的好奇,總想著去了解她們,試圖去刨析她們。
隨著我的好奇心和不懈的努力,我終於在開學一周後,和坐在我前麵的女孩子成功的搭上了線,她叫小豔,一個當時我們學校數得上的美女吧,班裏也算是班花級別,我那時候其實不是被她的顏值所打動,而是她有一次我被老師點名起來回答問題,她偷偷的指點了我一番,現在想想是不是那時候她也對異性有很強烈的衝動呢。
那個時候應該是2003年吧,我們讀書的孩子也不會有手機,當時我們一些家境條件不要的孩子連電腦都沒有碰過,頂多就是在暑假去哥哥家玩了玩小霸王。所以那時候的情侶談戀愛是費力的,隻能依靠著學校的時間,和放學那幾十分鍾的時間,所以我成功的把我和她的學習都拉下來了,我們上課傳紙條,下課在走廊上聊天,體育課我們在小花園靜靜的坐著看著在操場狂歡的同學們,那時候的戀愛其實很簡單,沒有利益,沒有名牌包包,沒有外界的很多因素,隻要你們對上眼,你們就能稱之為男女朋友,其實現在想想,那時候的戀愛其實更應該叫過家家。
我那時候在學校也多少算是個風雲人物,不管是同屆的還是比我高的學長,我大多數都認識,不是因為我人緣多好,而是因為我這個人喜歡翹課,每次看到操場上有人在踢足球,我就會翹課或者假裝身體不舒服借著去醫務室的名頭跑去玩,久而久之和大家都認識了。
當很多人都說,女孩子比男孩子早熟,其實我是在發生了那件事後才真的明白了這個道理,有一次小豔在上課的時候和我傳了張紙條給我,約我放學去學校天台。我那時候那無知和懵懂的腦子根本想不到她約我是幹嘛,我還傻傻的在紙條上寫,約我幹嘛呢?她說:有事情和你說。
時間過的很快,我們放學了,我和她分了2個路線走到了學校天台,其實說是天台,就是學校最高樓(3樓)的一個陽台,她和我說,我們在一起幾個禮拜了,你難道不想抱抱我嗎?我那時候好不吹牛逼的說,我羞澀了,我不知所措了,假如換到現在,讓女孩子問你這個問題,那對我來說是一種羞辱,而且是一個漂亮的女生對你這麼說。我就結結巴巴的回答了她,是,是,是不是,太,太,快了。對的我當時真的就這麼回答了,現在回想起來我那時候還是很可愛的。
然後她轉身就走了,她好像有種被羞辱的感覺,有一種放不下麵子的感覺,等了好幾天都不來理我,好久都不和我說話。那時候我才明白到了事情的嚴重性。開始了我的補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