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後記(1 / 1)

很多人問我說:“為什麼不用第三人稱寫,而用第一人稱。”我想用第一人稱寫可能更順口些吧,我用第三人稱寫起來別扭,這可能和性格有關。我寫不出虛實的人和事。這書中人物多數在生活中存在,隻是不方便打擾他們的生活,有些是真名有些是化名。

寫了很多很多細節,在動筆之前總想著豁然了再本來重新修改一遍再刪除一些細節,等到完成了心裏又不想重新回憶一遍。幾經折騰想想這是是什麼事啊!!反正給人讀的同時也算是寫給自己在以後的某個歲月自己翻閱紀念自己的青春。

這文一寫就整整寫了半年多,把這些經曆寫出來,我發現這是一貼良藥。很多苦很多痛就隨著歲月淡淡變化著也忘記了怨和苦難,生活沉澱著我的心情,所有的苦和痛都是幸福的。這麼多情和愛讓我知道愛情是淚中甜蜜,我把我和喬的這段愛情叫“牛皮糖的愛情”。

愛情成為一種習慣。有人為愛付出了許多,卻收獲那麼少;有人被愛得很多,甚至被愛到感覺累了,所以選擇逃避、逃跑。直到有一天發現自己原來也是那麼地愛著他,那個曾經以為很討厭的男人,再也離不開他特有的男人溫柔,愛已經成為一直習慣。

愛情哲學簡單,在生活的點滴裏。你如果始終不能適應一個人、適應他的所有習慣,那說明你沒有愛他或者說你還未到愛的境界,因為愛就在點滴裏:比如他衣服的煙草味,比如他幹淨的襯衣,比如他半夜起來看球賽。

愛本身沒有理由:要愛,就真愛,就給予,就無私,就全心全意,哪怕一無所有;愛是非理性:愛的死去活來,愛的天翻地覆;愛情的真正得到,是一種真正情感交流,真心交溶。不靠外力得到。他並不是真正的愛你,他愛的更多是你的身體。男女之間性愛結合很正常,但如果有一方沒有意願的情況下,就得尊重對方選擇;性愛隻是情感一部分,愛你不一定就要給你。

愛情比較平實。有人說,一生隻跟一個人睡覺很幸福,是最高最美的境界。我在床上,飯在鍋裏,米歇地.裏麵蘊藏的是平實的感情。生命是一項隨時可以終止的契約,愛情在最醇美的時候,可以跨越生死。梁山伯與祝英台,羅密歐與朱麗葉,他們的感情有多深,有多轟轟烈烈。無論平實淳樸,仰或熱烈奔放,形式不同,實質一樣,其最高境界是真、純、久。

曾經滄海過眼雲煙,隻要心中有愛,有信念和信仰,繞點彎算什麼,人的一生注定要吃苦。同樣人生五味我也嚐盡,事事經曆了我也看清很多事。我最後沒有什麼心願,過了年也沒有目標沒有計劃,如果有就是等待著喬帶我披上婚紗步入婚姻殿堂,執子之手,共度餘下細水長流的歲月……

記得那首我和亮亮在電話裏對唱的《薰衣草》片尾曲《幸福的瞬間》那首歌有一段我最喜歡的詞:“停留在發生的那天不肯走,看時光的殘酷,舍不得被遺忘,這命運我很滿足,有你陪伴的幸福……是哭過也掙紮過心讓痛碾過,等那一天落葉靜靜飄眼前,已不再傷悲,永恒終於相信了幸福的瞬間,為你打開時間的鎖,讓愛自由不被它束縛每一秒都不後悔我陪你體會,過去未來輕輕重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