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太嚇人了!(1 / 2)

夏季在這個炎熱的季節裏,下午四點半左右,一個小男孩滿頭大汗的跑進一棟別墅院內,隨後蹦蹦跳跳的跑進了別墅。

小男孩一頭烏黑的小短發,如黑寶石般的一雙大眼睛,膚色白皙的猶如牛奶般,玲瓏的小鼻子,櫻桃小嘴,身上的小衣服,讓這位看似隻有七、八歲的男孩更顯活潑,讓人見了會情不自禁的想上去親一口!

小男孩一進入別墅內,大廳便響起兒童那獨有的音調:“媽媽、媽媽,我放學回來了。”小男孩名叫石楓,他是這個家庭裏的獨生子,今年已經八歲,在小學二年級。

就在石楓話落後,在廚房裏走出來一位女士,確切的說不能稱呼石楓母親為女士,應該稱呼為小姐姐!在大學畢業後的她,與大學相戀的丈夫舉行婚禮。

再不用出去打拚的她,自然就是保養,現在32歲的她看起來隻像是20出頭的樣子,雖然算不上是美女中的極品,但她絕對是中、上品的美女。

夏丹滿臉笑容的看著兒子,還有那一顆一顆的小汗珠,她又拉著臉:“是不是又在學校跑回來的?媽媽和你說多少回了,放學後不要跑著回來,瞧你這一頭的汗!”自從她生了小楓後,她多了一份對家庭的責任,為人父母的職責。她也多了一份對她父母的認知,也知道了作為父母的難處。

在兒子摔倒時,她想扶起,被其他小朋友欺負了,她想幫助兒子打回去,遇到困難想幫忙解決,但這樣真的好嗎?

她也是在這樣的過程之中走過來的,所以她知道這樣不好。

在兒子成長的過程中,她隻能跟他講道理。摔倒,你得讓他自己爬起來,被欺負,你得了解真相,妥善解決,而不是對孩子指責,或者先來上兩腳。遇困難,你得讓他自信,自己能解決,在解決不了時,她要幫助兒子找到正確的方式來解決。

在孩子5歲時,她就得和兒子說5歲孩子可以聽明白的故事。在兒子10歲時,她就得和兒子說10歲孩子可以聽明白的道理……

石楓在聽完媽媽話後,他去衛生間洗了把臉,又拿著毛巾擦了擦,隨後回到客廳。

當石楓坐下時,他看著媽媽:“媽媽,我昨天的作文做錯了,下午老師檢查作文時,被老師批評了。”他在書包裏拿出作文,遞給了媽媽:“標題是‘生活中有哪些樂趣’,老師還給我們舉了例子,養小動物養貓養狗之類。”

夏丹接過兒子的作文看了一會,他的臉色黑了下來!隻見作文本上寫著:今天放學撿了一隻耗子,仔細一想,有耗子就應該有隻貓,於是我去“動物園”買了一隻大貓回來,這隻貓還挺特別,頭頂居然還帶個王字!

當我離開動物園時,飼養員還和我說:“不好養那就送給隔壁!”

現在有耗子又有貓了,也是時候該給它們弄個家,於是,我給它們弄了一對籠子,一大一小,耗子一個小的,貓咪一個大的。

買了這些就得有人喂養,要喂養就得先雇人,要雇人就得要長期,要長期就得長期花錢,要長期花錢還不如找個媳婦,要長期有位媳婦就肯定得有位丈母娘,我要想娶她姑娘就得過五關斬六將,過了五關丈母娘就來開條件了,要想完成丈母娘開出的條件就得去賣器官,賣了器官便有錢買媳婦,買了媳婦就得買房,買了房子就得買車,到了夏季丈母娘說還得有條船……

夏丹看著作文又好氣又好笑,現在這都是什麼孩子,小小年紀作文就出來丈母娘與媳婦?什麼賣器官都上來了,不知道這是違法的嗎麼?!

最後一切安置好,媳婦有了,丈母娘也滿意。石楓繼續上學,當他放學回家時,隻見大貓咪趴在門口迎接,而它的嘴邊還有絲絲血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