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果然過得很快,也很不快樂。
他每天都很聽話,因為學校有那個長相宛如獅子狗的班主任,家裏有他最愛的媽媽,他不能不聽話——不聽話在他心中就像極了一種邪惡的思想,就像女孩子的身體,那是不該想也不該去觸碰的。因此他很聽話,所以導致他很不快樂。
自由很好,很不錯,但不適合那時的我。風吹楊柳,不錯,很自在,但沒有玩有意思。所以這個孩子每天最大的歡樂就是看電視,等待著周末的來臨。至於功課,那重要嗎?如果不是因為家裏人的要求和老師嚴厲的教學,他才懶得看上一眼。
到了周末,他就可以去找同齡的小夥伴玩,所以很開心。前麵說了,自在沒有玩開心。其實開心的不是玩,而是玩的時候的那種自由自在的感覺。因為玩的是自在,而自在的並不一定在玩,自在自然就沒有玩來的開心。不過按道理,無論怎麼玩,玩得有多開心,也總有玩膩的那一天。這是對的,隻是離那時的我太遙遠,所以總是玩不膩。
那時的我隻想玩,放飛自我的玩,肆無忌憚的玩,無憂無慮的玩,玩得花裏胡哨,玩得天花亂墜,玩得直找不到東西。除了母親的呼喊和夜幕的降臨,我什麼都可以不管。回憶中似乎真的很好玩,不過回首來看,我竟是一直的那樣落寞!幾乎沒有人是為了想和我玩而來找我玩;幾乎每次都是我厚著臉皮去找他們玩。到後來,大了,玩心小了,臉皮薄了,自然而然就感到沒意思了,以前的一切不過都是縹緲的雲霧,再怎麼看,也是那樣的無情且無趣。。
曾記得,我的倆個親戚總和我在一起玩,他們看起來似乎也喜歡和我在一起玩。可是,每次去找他們玩後,人回來了,兜兜裏的錢卻是去不複返了,小時不會在意這些,可一個人終究會長大,這些低俗的伎倆除非我故意假裝看不穿,否則又怎麼看不透?玩,就變得愈發的沒有了意思,沒有了味道。感情,並不重要;金錢,才是王道。至極,可悲可氣,到頭來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罷。所謂善良,不過隻是傻得令人感到好笑,選錯了對象,花的是錢,可傷的是感情。
這都是我在五六年級感受到的悲哀,借這個場所,抒發一下感情,雜文瑣記,雜的是故事,瑣的是人情世故。望天下人,皆無情。無情,就不會悲傷,不過,也不會高興。其實也挺好,因為建立在快樂上的難過,還不如本沒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