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叛逆和早熟為孤兒院的阿姨所不喜歡,為學校的老師所不喜歡,她厭倦極了這種生活。她跑出去,隻想透一口氣。和那些男的混在一起,也隻是為了尋找一種解脫。
幾個男人把她帶進了夜店,將她灌醉,沒有半點社會經驗的人完全不知道他們有著怎樣的用心,還把他們當哥們看待。直到最後一刻,其中一個男的脫衣朝她撲過來,她方才醒悟,原來那些人隻是想玩她。
她奮起反抗,但是男人太多,夜店太亂,眼見著一場輪、奸就要發生。最後,有個少年走進來,比她略大一兩歲,喝停了那些人。
“我的女朋友你們也敢碰!”他把她護在身後。那一刻,她緊緊地抱著他,把他當成了唯一的救星。
那夥人和他打了起來,他揮舞著拳頭,跟那些人對著幹。男孩那張如畫的臉在拳頭下漸漸失了本來色彩,可她依然覺得,他是最美的。
後來,驚動了夜場的老板,為了不惹來麻煩,此事私了。那幾個人得了一番教訓,男孩和她都得到了解救。
一切結束後,他隻是隨意地抹了抹臉上的傷,向她伸出手:“你是個好女孩,下次不能來這裏了。”
雲淡風輕的一句話,配合著他淡然無波的眉眼,沒有對她的鄙視、辱罵、責難,隻有關心。
她第一次聽人說她是好女孩!從小到大,她聽到的隻有責罵和鄙視,因為她的叛逆和調皮,沒少受教育,哪一個人看到她都會搖頭。他卻說,她是個好女孩!
才出夜店,他就被另兩個叫他“少爺”的人拉走,連他的名字還來不及問。不過,從後跑來另一個少年,對著他喊:“淩遠。”
於是她知道,他叫淩遠。
對他,可謂一見鍾情,多少年裏,記憶裏永遠存著他如畫的麵容。叫淩遠的那個男孩著實美,擁有著女人才有的尖細下巴,碎發打在下巴處,幹淨美麗得就像從中世紀城堡裏走出來的王子。就算被打得那樣狼狽都無損他的漂亮。
除了知道他叫淩遠,其他一無所知。而那個叫淩遠的男孩,卻連這段記憶都忘卻。
再見他,是她進入卓氏實習的時候,大四。
為了他,她不再叛逆,變成了乖乖的好女孩。她做每一件事時,都會想:他會讚成嗎?他會喜歡這樣的我嗎?她把自己塑造得完美無缺。
上天給她機會,在卓氏的年會上再一次見到了他。他依然俊美,雖然與曾經相比有些變化,但那王子一般的氣質仍然存在。
她的心髒呯呯地跳了起來,抑製不住地朝他走過去。杯子相碰時,他淡然一笑:“您好,聽說你是子桓的秘書,工作很負責。”
他忘了她!這成了刻入她骨子裏的一道傷,她多少次都後悔,當時不該化那麼濃的妝,不該連本來麵目都沒有讓他看到!
那晚,除了他忘了她這個打擊,她還接到了另一個打擊,他是卓氏的少總。
她是孤兒,低如塵土,他是大公司的少總,高如纖雲,雲泥之別!他怎麼可能會看得上她!
隻是,那一股對他的愛無法收拾,她開始關注自己的上司,那個和他玩得最好,全公司人都知道他們是好兄弟的曲子桓。她隻知道,接近了曲子桓就能接近卓淩遠!
她成功了,曲子桓注意到了她,最後,被人誤人為情侶。她不在乎,隻要可以靠近他,她皆不在乎!
她通過曲子桓知道有關他的很多事,他喜歡畫畫,喜歡自由,不受拘束,從十幾歲開始,就因為這些跟自己的父親不和,鬧得不可開交。他交了不少狐朋狗友,一起玩女人,一起喝酒,一起奢靡!
她能理解他的心情,知道他做那些叛逆的事情一如當年的自己,隻是想反抗!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比她更了解他!她借著曲子桓忙,要他陪伴,他欣然接受,帶著她去參加了所謂狐朋狗友的聚會。她想,如果他真的變成了那樣的人,她就變回去,和他湊成一對。
他沒有,他安靜地坐在一旁,不許任何女人近身。就連她,都離他有一尺多遠。那晚,她無比欣然,因為沒有人占領他,他也依然如當年,幹淨美好!
回去時,她拉住了他的手:“反正曲子桓忙,沒時間陪我,你也不要他們找的女伴,不如我們以後一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