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王老師懇切地交流了一下,聽得出來,她確實打心眼裏覺得劉倩不容易,但是孩子是別人家的孩子,她雖然是老師,也不能指手畫腳。
再說劉倩的成績突飛猛進,方菲的做法想必更能博得別人的認同,王老師就算認為這樣不利於孩子的長成,也終究是無可奈何。
離開市一中後,林義頗為沮喪。
“師父,還是沒能從劉倩這裏打聽出什麼。”
“急什麼。”目前的困境我早有心理準備,真以為案件重啟是容易的?有多少證據湮滅在了時間長河裏麵,又有多少人隨著時間的流逝不想失去自己現在平靜的生活。
“張叔不是給了我們很多資料嗎,你都整理過了沒有?”
“整理過了。”
林義翻了一下自己的小本本,報出了一串數據:“當時陽關孤兒院裏共有37個孩子,其中23個女孩,14個男孩,案子發生的時候他們的年齡分別是,13歲的女孩有7個,男孩有3個,12歲的女孩有……”
他把孩子的情況全部說了一遍,接著告訴我張誌平記錄在案的資料裏共有22個當年的孩子,15個孩子或是被領養走,或是被送到其他的孤兒院,都已經找不到蹤跡。
22個,也不算是小數目了。
當年最大的孩子是13歲,十年過去,他們差不多已經是大學畢業了。
如果他們能讀大學的話……
“林義,如果你是十年前的孩子,如果劉建華的案子是你們做的,當你殺了人卻沒被發現,逍遙法外十來年,你的心情是什麼?”
我問完,林義悚然一驚,眼裏流露出莫名的恐懼,看著我,片刻後有些艱難地說道:“如果是這樣的情況,我應該會藐視法律吧……”
有人說性本善,有人說性本惡,這是爭辯了上千年的課題,但不論是性本善還是性本惡,我知道,殺戮會帶給人無限的虛榮和滿足感,當同類在你的刀下瑟瑟發抖,你會產生自己是神的錯覺,將別人的生命掌握在手裏的感覺能讓一個人無限膨脹。
假設當年的案子真的是這些孩子犯下的,那麼當時他們或許是屬於激情殺人,也可能是被壓迫得走投無路後終於拿起了屠刀。
劉建華死後,他們或許會惶惶不安,但是當他們發現他們的罪行始終沒有被人發現,連法律都似乎奈何不了他們時,他們的心態會逐漸產生變化。
藐視法律,輕視人命。
他們會認為隻要夠周詳,隻要別被警察抓到切實的證據,那麼犯罪就不是犯罪,當他們在成長過程中受到挫折的時候,他們會想起曾經有一條鮮活的生命終結在他們的手裏,然後他們會…再一次舉起屠刀。
“往這個方向查一下,林義,我要知道這22個人當中,他們身邊有沒有發生過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