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是青春期。”我強調道:“還可能是孩子。”
林義“嗯”了一聲,繼續往下說:“劉建華開門的時候沒有什麼戒心,我認為一方麵是他認識凶手,另一方麵也可能是因為在他心裏,不覺得凶手有什麼危險性。”
我點頭道:“有道理,一個人如果長期在另一個人麵前長期處於說一不二的地位,他確實會打從心底輕視他。”
“還有這裏,師父你看。”林義從一堆文件裏抽出其中一張,補充說明道:“你看這裏,就是因為房子裏的財物被打包帶走,現場明顯有被收拾過的痕跡,當時的分局領導才會心動想把它按在一個搶劫團夥的頭上。”
“兩者有一樣的地方嗎?”
林義搖頭道:“那個搶劫團夥做下的案子我沒來得及調出來看,不知道有沒有相似的地方。”
“行,這點晚上可以一起問老李。”
我已經打過給老李,跟他說了我要查一個案子,想請他出麵幫忙把當時負責的警察請過來見一次麵,有些事情想當麵問一問。
老李對我的請求一向是沒有二話的,立刻就答應了。
於是我們現在的計劃是晚上先去老李那邊,吃完飯後接著去葉煥程家裏。
雖然葉煥程的案子已經結束了,但我也不想敲鑼打鼓地告訴別人我有他家的鑰匙,還是夜深人靜的時候方便行動。
“你翻一下,看看劉建華死後凶手卷走了多少財物。”
林義立即動作起來,很快找出了張紙,說:“不詳。”
不詳?
我接過來看了一眼,上麵寫著的是現場幾個大立櫃都被人翻得亂七八糟,基本是空的,如果裏麵原本放著財物的話,以立櫃的容量,想必數量很客觀。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劉建華的妻子卻一口咬定說那幾個立櫃本來就是空的。
由此可見,這案子當時本來就查得稀裏糊塗的,沒仔細追究。
“想辦法查一查劉建華的妻子的現狀。”我叮囑道。
林義忙“嗯”了一聲,說:“劉建華的妻子叫方菲,檔案上留有她當時的聯係號碼,但是我打過去的時候已經是個空號了,好在還有其他人的聯係號碼,其中有劉建華的兄弟,叫劉振華的,他告訴我,說劉建華死後,方菲帶著她女兒再也沒有回過他們老家。
這件事,嗯……師父你懂的,劉建華老家那邊的人都說他留下不少財產,劉振華做為兄弟是想要分財產的,誰知道方菲根本就沒回過老家,所以一說起方菲,劉振華就很惱火,認為方菲卷款帶著小孩走了。”
這些破事哪裏都有,隻要跟案子沒關係,我是不打算管的。
我看了眼時間,發現差不多了,於是拿起外套招呼林義:“走,去老李那裏吃飯,晚上你開車。”
以老李的個性,再加上在所有人的心裏我剛死了未婚妻,他肯定會勸我喝一點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