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那張夾在日記本裏的照片抽了出來。
照片出現在我們眼前的時候,幾乎所有人都倒抽了一口冷氣。
如女孩所說,這確實是一張三個人的合照,兩個女孩和一個男孩。
男孩站在正中,他左手牽著一個女孩的手,右邊則站著小櫻,令人覺得非常不舒服的是,小櫻用紅筆在女孩的臉上打了一個大大的紅叉,並且反複塗抹,紅叉看起來簡直就像是兩把鋒利的刀子,割裂了女孩的臉。
“這是有什麼深仇大恨啊……”林義低聲喃喃道。
小櫻顯然非常不喜歡照片裏的另一個女孩,而即使照片上用紅筆層層塗抹,透過那些顏色,仍然可以看出這個被小櫻厭惡的人正是卿文。
卿文跟小櫻,並不僅僅是曾經親密而後漸行漸遠的初中同學,她們兩個人的關係肯定有不為人知的一麵,而這,就是小櫻曾經試圖隱瞞我的真相!
那麼小櫻,是否就是殺害了卿文的凶手?
“他跟她,應該是情侶。”王秋月突然伸出手,指著卿文和照片上的男子說道。
林義說:“師娘啊,這很明顯啊,他們的手牽著呢。”
王秋月的手指點在小櫻笑盈盈的笑臉上:“而她跟他,也是情侶。”
繞著男子和小櫻的頭像,她畫了一個圈。
林義糊塗了:“怎麼會,這是腳踏兩條船?”
我眼睛一亮,拿起照片細細地研究,越看越像是王秋月說的那麼一回事。
“美國文化人類學家Edward的理論裏曾經提到過,人與人之間有四種空間距離,分別是公眾距離,社交距離,個人距離以及親密距離。公眾距離我們以演講者和聽眾之間的距離為例,一般在3.7米到7.6米,而演講者若想跟某個特定的聽眾交談,他通常需要走下講台,使兩個人之間縮短成個人或者社交距離。
Edward認為,這時一個幾乎能容納一切人的開放空間,在這個空間裏,一個人完全可以做到對其他人視而不見,就像你在街上走,對麵的人行道有其他人走過,你會關注他嗎,不會。”
“社交距離通常指一般的工作環境或者社交聚會,而個人距離比社交距離更近一點,大概在46厘米到76厘米之間,剛好是一個能與熟人相互握手的空間,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身體上的親密接觸。事實上如果有一個陌生人在交往時進入這個距離,人們就會下意識地往後仰或者側開身體避開來……”
說著說著,沒有任何預兆地,我突然靠近了小櫻的室友,而這個一直在口頭表達對我非常崇拜欣賞的女孩下意識得往後退了一步,拉開我們之間的距離。
“你們看,這就是一個人正常的反應,而小櫻和這個男人……”我慢慢重新坐下去,目光落到了照片上。
“他們兩個的距離屬於親密距離,範圍通常在15-44厘米之間,如果發生在異性當中,那麼他們通常是……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