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蘇恩,是S市的一名大四的學生,旅遊管理專業。當時從遙遠的老家來到這座城市讀書,是因為他。羅峰。算是我青梅竹馬的男朋友吧。我們初一相識,一起升到高中,一起考大學,一起來到一座陌生的城市念書。當時讀初一的我,就已經非常節省,因為家裏隻有媽媽一個月不到500的工資,爸爸在我小的時候就發生意外去世了。
初一剛開學,羅峰就被分到了我的後座。當時真的很討厭他,每天揪我的辮子,拿筆在我背後畫,在我要坐下的時候抽開我的凳子。後來也不知道怎麼的,他成了我的同桌,我們每天打打鬧鬧,雖然我記得不是很清楚,但是那段時間真的很開心。後來我們一起努力,考上了N市的重點高中,高中雖然不在一個班,但是每天都會一起上學放學,一起吃飯,一起做作業。我們也算成了當時年段眾所周知的情侶。
在高二上學期的時候,羅峰去見了我的媽媽,在我媽媽麵前發誓會照顧我一輩子,和我一起考大學,畢業,結婚。當時我記得媽媽的表情,她隻是靜靜的聽著,說了一句,你們好好讀書吧。
媽媽一直這樣,對我很好,但是並不是很愛說話。我當時還很開心的和羅峰去吃了一頓火鍋,覺得已經經過媽媽的同意了,可以光明正大的了。
羅峰的媽媽對我的印象還算不錯,也同意了我們在一起,說隻要我們考到同一個城市念書,就在那邊工作結婚。高二我才知道,羅峰家裏條件還算不錯,家裏有人在遙遠C市當官。不過當時我也沒覺得,也不覺得跟我有什麼關係。
和羅峰的,我們的第一次,是在剛到S市的第一天。我們是坐火車去的,當時買不到準時的票,行李又很多,不方便轉車。所以隻能早兩天去。羅峰的媽媽幫我們訂了一家還不錯的酒店,我們當天到了就住下了。晚上在S市玩了一大圈,覺得自己的家鄉真的和這裏不能比,完全是天壤之別。我們吃了很多好吃的,看了電影,逛了街買了衣服。
晚上大概12點多回到賓館,羅峰說下樓一趟買東西,我就先洗澡。
我洗好澡就躺在床上看電視,那個時候剛買了手機,是羅峰的媽媽給我們買的,諾基亞5300。
羅峰沒過多久就回來了,手上拎了個大袋子,買了吃的和飲料。他也洗了澡,我們倆就在床上一邊吃一邊聊天看電視,那個時候也不覺得困,可能是剛到一座陌生城市的新鮮感,聊了沒多久,羅峰突然說,“恩恩,我想要你。”
我當時也不知道要我是什麼意思,就回了一句,什麼啊,我本來就是你的啊。他當時很高興,把吃的東西扔到旁邊,就突然過來抱著我親,其實高三的時候有幾次晚自習我們也接過吻,我也慢慢的習慣回應他。
隻是這次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