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歡“生活家”這個詞。第一次在西湖湖畔看到這三個大字赫然鐫刻在一塊西湖石上,心弦被輕輕撥動。因為生命中已有一段時間,這三個字總是在心中若隱若現,逐漸成形。一旦看到它竟然被公然提出,就有了畫龍點睛之感,隱隱還有一種天機被泄露的感覺。
“生活家”這個詞,第一眼看去,會令人產生罪惡感。因為我們從小所受的教育、所養成的價值觀,一向隻有工作哲學,工作是人生第一要務,生命不息,工作不止,稍稍閑下來,犯一會兒愣,罪惡感就會油然而生,好像生命被浪費了,被虛度了。現在,有人不但把“生活”作為一種正麵的人生價值提出,而且要成為“生活家”,這是對我們的工作哲學的公然挑戰。然而,這種工作哲學,這種使用時間和生命的節奏,其實是大可質疑的。
將工作視為人生最重要的價值,至少是一種本末倒置,倒因為果。人生在世,最重要的是過一種舒適、寧靜、沉思的生活,如果短短的幾十年能夠達到這樣的境界,那就不虛此生。在人生這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旅途中,越早到達這個境界,就越早擁有人生的真諦。而工作應當是達到這個境界的手段。我們的工作哲學把手段當成了目的,不是本末倒置又是什麼?
所有超過生存需要的勞作,都是這種錯誤哲學的後果。聽說,在希臘,曾經發生過一場當地居民與中國移民的衝突。原因是中國人的店鋪在午休時間都不關門,而希臘人的生活非常懶散,中午會有長長的午休時間。由於中國人不休息,一直工作,就把當地人的生意全搶走了,逼得當地人也不得不加入競爭,不能再過懶散的生活,於是引起他們的不滿。雖然希臘陷入債務危機,懶散的生活方式也許難辭其咎,但是希臘人的生活節奏和生活方式對我們的工作哲學不能說不是一種挑戰。退一萬步說,一旦可以滿足生存的基本需求,超出部分的額外工作是否必要?這是希臘這個古老民族用它的社會習俗和生存哲學向我們的工作哲學提出的一個問題。
就像那個膾炙人口的漁夫的故事:一位漁夫在海邊釣魚,釣了幾條就收了杆準備回家。一位路過的富人對他說:“你為什麼不多釣一些魚?”漁夫反問:“釣來做什麼?”富人說:“可以把多出來的魚賣掉,買一條船。”漁夫問:“買船做什麼?”富人說:“可以釣更多的魚去賣。”漁夫問:“釣更多的魚去賣做什麼?”富人說:“那你就會很有錢。”漁夫又問:“很有錢能做什麼?”富人說:“那你就可以到處旅遊,悠閑地躺在海邊曬太陽。”漁夫說:“我現在不就已經悠閑地在海邊曬太陽了嗎?”我總愛引用這則寓言,原因就是它提出了一個重大的人生哲理:我們應當過什麼樣的生活。工作掙錢是目的,還是快樂平靜的生活本身才是目的?
上述哲理有一個例外,那就是創造性的工作。就像王小波,他有一種衝動,要用來澆心中塊壘;就像馮唐,他一天恨不得要工作二十四個小時,可是一有空閑,他就不由自主地要寫,據他說,想停也停不下來。這樣的人成不了生活家,但是他們的創造並非一般意義上的“工作”,那是發自內心的一種創作衝動。有天才的人的生活是被他們的天才挾持的生活,由於他們的天才力量太強大,他們的創造衝動太強有力,他們成了自己才能的奴隸,必須為之鞠躬盡瘁,死而後已。而對於我們這些凡夫俗子來說,最佳的人生境界也許不是別的,而是成為一個快樂的生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