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意中看到一個評價,心情極壞。如果是這樣,為什麼還要做事,也許我的宿命就是無所事事和玩樂至死。
一個最直接的辯護是,別人不熟悉我的專業。但是業內的人不是也有低的評價嗎?雖然可能是標準不同,我寫的東西自有它的價值,但還是令人相當沮喪。
我不應該為自己辯護。因為自己寫時都很不耐煩,並不是用心寫出來的東西,別人怎麼可能喜歡呢?隻能認為是逆耳忠言了。
現在麵臨的選擇是,一,寫一點用心的東西;二,什麼也不寫了,純玩。世界上99.99%的人都選擇後者,為什麼我要獨選前者呢?選前者的人有兩種,一種是最幸福的人,他們一般都是天才(納博科夫所謂“天才派”),寫作是他們的宿命,他們沉浸其中,快樂無比,王小波和馮唐都是這樣的人,當然,即使如此,寫出來的東西還是有好有壞;另一種是最痛苦的人,他們一般都是凡人,可是以為自己能寫作,結果既沒有寫出什麼東西,也沒有享受庸碌但平靜的人生,惶惶然不可終日。
我恐怕餘生會一直在這二者間猶豫不決,猶豫不決就是我的生活狀態了。
最納悶兒的是我為什麼會出名,難道僅僅因為小波?顯然不是。大概是因為我在任何時候都完完全全講真話,在這個社會是罕見現象。我其實有點享受這個話語權,可以造成不孤單的假象(其實人永遠是孤獨的)。那麼我可以選擇第二種生活,多寫寫博客和微博,暫時就這麼選擇了,看看還會有什麼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