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周末,我朋友李芳邀請我去她家玩,正好我閑的沒事,不過路途有點遠,正好乘地鐵二號線9站可以到。
我簡單收拾了一下,穿了一件紅色連體風衣,手機上買好了門票,就準備出發了。這兩次破案得到的錢倒是不少,所以我換了個手機,在網上買了個iphone11,方便以後辦案。除此之外,我業餘時間沒事就踢足球,因為足球可以鍛煉腦神經,這也是我辦案的關鍵。
走到地鐵站也花費了我不少時間,因為我家住的地方是東城區,那時我還想等我掙錢了,一定要在市中心買套房子。不過現在來看,辦案其實也挺掙錢的,才辦了兩起案件,就掙了七千元,其中有警所發給我的四千元獎金,還有死者的家屬為了感謝就送這麼多,不要還賴著不走了。
算了,不想這麼多了,我以後的路可還長著呢,慢慢來吧。大約過了十分鍾,我到地鐵站門口,我特意找了個不顯眼的位置等待,估計要等個十分八分的。
正當我看新聞的時候,一聲“啊!”傳進了我的耳朵裏,可把我嚇一跳。我順著聲音望過去,是一個,女孩子,年紀應該和我差不多大,但是她為什麼尖叫呢?我看那裏已經圍了不少人,我過去一瞧,原來地上有一灘血,但是沒有看到血的主人,我環顧一周,沒有人受傷啊,那這灘血是從哪來的呢?
正當我疑惑時,我看到這血竟然動了起來,從北向南的方向移動,我們從北方向看去,是從一個門縫裏漏出來的!“不好!”我暗自叫道,肯定是出人命了!我打開門看去,果然,一具男屍躺在那裏,眼睛還不甘心的睜得,大大的,腦部中了一槍,但是也沒有聲啊!我打電話給劉警官,他吃驚的說:“怎麼你走到哪都有命案呢?”也對,這已經是我的第三起案件了,不出十分鍾,劉警官帶著第一分隊火速趕來,將屍體拉走,然後問我:“有目擊證人嗎?”“還不確定,不過是一名女孩發現了血跡,如果血不動的話,我們也許得過一段時間才能發現,因為那是一間儲物室,平常隻有工作人員每天晚上會到那裏做檢查,其他時間沒人進出。”“那就奇怪了,凶手不可能不知道,他這麼做無疑是縮小了嫌疑人的範圍,更有可能鎖定在自己身上,不過凶手肯定是我們在場的一位!”劉警官一邊說著,一邊令人保護案發現場,一邊派人對在場的每一位審查,最大嫌疑的是那名女孩,有可能那聲尖叫是故意的,但是她如果不叫也沒人會過來啊!
正當這時,驗屍官火速趕來,說:“死者純粹是中槍身亡,死者名叫陸琦,男,26歲,是飛若集團總裁的獨生子,從來不去幹那些社會下流人員幹的事情,甚至可能是個好好先生,仇人應該很少,現在還是未婚狀態。”聽驗屍官這麼說,我親自出馬,找到了那名女孩,說:“你認識死者嗎?”沒想到她點了點頭,說:“那人叫陸琦,我們是高中同學,今天他本來是約我出去玩,他說去上個廁所,結果地鐵都來了,還不見他回來,電話打不通,發短信也不回,在找的過程中路過那間屋子,結果…”她說著說著竟然有些害怕的哭了起來,不過這個凶手還挺機靈的,因為案發現場是監控死角,而且在監控覆蓋的地方沒有發現任何可疑人員,唯一能犯案的,隻有我麵前的這位女生了,於是我問她:“案發的時間你知道嗎?”“應該是他從離開我到我去找他的中間這一段時間吧。”她這麼說,我倒是有些放心她了,如果真是如她所說,那麼她就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了。這時我發現周圍倒是有不少人在議論,隱隱約約可以聽到有兩個人在小聲議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