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歸來(1 / 2)

數年心血換得官司纏身、名譽掃地,換做是誰都不會好受。

冰糖心裏清楚,真正讓香蘭笑痛心的是,在這件事上,居然不少網文作者,或是出自利益,或是看不清這些彎彎繞,而選擇了站在悠悠影視這邊,為鄭歌搖旗呐喊。

在鄭歌喊大喊殺,發誓要將壞人扒皮的微博下,也有一些作者附和,指責香蘭笑不僅抄襲,還乘機炒作自己。

當然,這些人雖然口口聲聲說著相信法律,但心裏指不定在想,下次遇到這種事兒,絕對先要把小說完結,再去跟影視公司合作。

這可不是冰糖毫無根據瞎想,傲天和某個人氣問答APP上,有不少人說著不痛不癢地風涼話,然後表示以後絕對不會接受,不能事先發表小說的合同。

這些人全然沒有想到,若不是他們口中的“蹭熱度”“炒作自己”的香蘭笑挺身站出,哪裏能讓他們感歎這番“前車之鑒”。

“對了,那個蠻蠻簽得應該也是委托合同吧?”平複了一下情緒,香蘭笑切入了今天談話的正題。

冰糖抬頭看了眼窗外,午後陽光刺眼,叫人抬不起頭來,她不得不低下了頭道:“她被騙了,兩份合同我都看過了,電子合同沒什麼問題,和其他網文站大同小異。問題主要出在實體出版合同上,寫得是金花網‘委托’蠻蠻創作書稿,卻沒寫清楚著作權歸屬,按現有法律來看,委托合同,如果沒有注明著作權歸屬,書稿默認歸網站所有,更有可能,因為有了這份合同,前一份電子出版合同就算是作廢了。”

聽了這些,香蘭笑不由唏噓,她提醒道,“那可得注意了,對方可能會反賴你們抄襲,其實這‘抄襲’啊並非法律概念,可以說是一種行業‘概念’、常識性概念。法律判定地隻是權責,隻要有合同,就算一個字沒寫,也是可以獲取版權的。這在過去主要是保護那些珍貴的口述回憶錄,現在卻被人鑽了空子,造成了合法不合理的局麵。而法律又是權威,雖然隻是判下權力歸屬,卻能被人拿來混淆視聽,把真正在創作的人,反誣成是‘抄襲’。”

冰糖歎息道:“當初就有不少吃瓜群眾因為一審敗訴,把鄭歌的謊言當真了吧?”

香蘭笑道:“這也不能怪他們,這樣的案例也是從來沒有過的,又特別複雜,一審時的第三方鑒定專家,隻有編劇那邊,以編劇創作的角度來看,呈現影視效果的編劇最終版不能算我的個人版權,幸好二審時,我強烈要求小說方麵的鑒定專家介入,兩方溝通後,編劇這邊專家二審方麵,關於小說的一些證詞都是對我有利的,所以我才能最終拿回小說的版權,可見人家也沒有偏心。”

冰糖道:“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吧,好像您後來和這些編劇也成了朋友。”

香蘭笑道:“不打不相識嘛,現在慢慢擺脫出來了,我也有想過把這些事的前因後果,好好整理出來,這也算是契機。”

就在這時,冰糖的手機突然有其他號碼打入,香蘭笑很是識趣道,“好了,你有事就去忙吧,我也該忙去了,希望明天一早能把文章發出來。”

冰糖道了謝,接過另一個號碼,“喂,有情況麼?”

電話那頭,不知是誰神神秘秘地說了些什麼,冰糖唇角抿起了好看的弧度,“真的?”“行,等你好消息。”

簡短地電話結束後,冰糖拿著手機,笑得有些陰惻惻,她自言自語道:“喵了個咪,讓老娘見血,可是要付出代價的。”

周一重回白菜閱讀上班的冰糖,似乎心情特別地好,看她那眼睛笑成一彎新月,就差沒哼上小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