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我呀!你抓不到!”一個身穿破爛布衣的孩子,戴著一頂有補丁的帽子對著在身後的一個大孩子說道。
“布布哈爾,別讓我我抓住你!”一個比布布哈爾稍大一點的孩子說道,“等會兒,我要用皮帶狠狠地抽你屁股!”這人叫做克克斯萊,看得出來,這人是布布哈爾的哥哥。
“哥哥,不就偷吃了點兒麵包嗎?至於嗎?”布布哈爾委屈地說,“再說了,家裏不還有些麵包嗎?”
“你如果餓了可以向我要,但一定不能偷!今天我必須好好收拾你一頓!”
“那你得先抓到我!”布布哈爾說完,做了個鬼臉,像逃跑的野兔一樣,一下子溜走了。
“你……你給我站住!”克克斯萊吼著,連忙拿著皮帶追了上去。
傍晚,克克斯萊臉上一副得意洋洋的樣子,而布布哈爾則一臉的生氣與傷心。很明顯,布布哈爾被暴揍了一頓。
“下次還敢偷吃麵包了嗎?”
布布哈爾不說話,嘟著嘴,瞪著克克斯萊。
“別生氣,弟弟,喏!”克克斯萊安慰著他,遞給他一塊麵包。
“好吧!我不生氣了。不過,我要吃兩塊麵包!”
“好好好,都給你。”說罷,他把自己的那一塊麵包給了布布哈爾。
“哥哥,你說說,我們難道要一直待在大山裏嗎?”布布哈爾一邊吃著麵包一邊說,“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
“我也想啊!可是我們這麼窮,連火車票都買不起啊!”
“對了,哥哥你有夢想嗎?”
“當然有啦!我的夢想就是變得很有錢,就可以想吃什麼吃什麼了!”
“我的夢想是當一名作家,把我們的故事寫下來!”
“作家,作家好啊!我支持你!”克克斯萊說道,“可是你連字都不會寫呀!”
“沒關係,沒關係,我長大了可以慢慢學。”
“嗯!我就給你當讚助!”
“讚助?什麼讚助?”
“我也不知道是什麼鬼,反正每個作家都有讚助。”
“哦!那好,你就給我當讚助吧!”
“對了!你有筆名嗎?”
“筆名?什麼呀?”
“瞎!連筆名都不知道呀?”
“別賣關子了,筆名是啥?”
“每個作家都有自己的筆名,知道魯迅吧?”
“知道呀!誰不知道?”
“告訴你個秘密,魯迅其實叫周樹人!”
“什麼?魯迅叫周樹人?”
“是啊!魯迅就是周樹人的筆名!筆名就相當於給自己重新取一個名字,要很拉風的那種!”
“呃……那我就叫……”
“叫什麼名字?快說啊!”
“嗯!還沒想好,明天給你說,我先去睡覺了!”布布哈爾說完,跑到床上,捂上被子,不一會兒就睡著了。
“唉!真是搞不懂他。我也得去睡覺了,哈!”打了個哈欠後,克克斯萊也睡了。
第二天早上,當克克斯萊還在呼呼大睡時,布布哈爾早就已經起床了。這很反常啊!按道理來說,布布哈爾是不可能起的比他哥哥還早的,除非是什麼超級大事件,比如:起晚了沒有飯吃,起晚了要被暴揍一頓,或是去集市上買東西……
原來布布哈爾正給自己取筆名呢!隻見他在自言自語地說:“‘鳴人’這名字不錯,有一鳴驚人之意,不過不那麼好聽;‘66’這名字不錯,有六六大順之意,不過這名字太俗了,不好聽……”
就這樣取一個扔一個,一個小時過後,筆名還是沒取好。
克克斯萊也從睡夢裏清醒了過來:“布布哈爾,你幹嘛呢?一直自言自語的。”
“我在取筆名呢!”
“字都不會寫,取啥筆名?”
“你看,我筆名都取好了。”布布哈爾一指地板——“雷達148”。
“什麼?‘雷達148’你還會寫字了嗎?”
“寫字倒不會,隻是胡亂塗寫罷了!”
“雷達148”就這樣成為了布布哈爾的筆名了。
“筆名取成‘雷達148’也是可以的,有什麼特殊意義嗎?”克克斯萊問到。
布布哈爾沉思著,過了好久才說:“沒什麼特殊意義,就是感覺很拉風!”
“瞎!那可不行!就算沒有什麼特殊意義也得編一個出來!”
“那它的特殊意義就是紀念我第一次寫字。如何啊?”
“也是可以的,但你除了會寫這幾個字,還會寫些別的字嗎?”。
“筆都沒有,寫個啥?”
“那好,我給你買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