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0章 風骨(1 / 2)

封建王朝,仆人婢女的身份確實很低。

但並不代表可以隨意剝奪他們的生命。

秦法有明文規定:奴仆婢女遭虐待、毒打,可上訴官府,要求解除契約。

而無端殺害婢女,這是殺人罪了,這個無端是重點。

何況王秀秀還是三年工契,隻是去嚴府打雜而已,並非那種賣身一輩子的契約。

打過嚴琨後,柳長卿再審嚴府管家和仆人。

後者三人,此時早就在瑟瑟發抖了,哪裏還敢有絲毫隱瞞,倒豆子般把嚴琨所做之事全說了一遍。

不僅是殺了王秀秀,虐待婢女,更有奸汙行凶等事。

至此,柳長卿直接下令:

“此案,王秀秀於嚴府做雜工,卻遭嚴琨惡意毒打殺害,本官宣判,嚴琨犯殺人罪、奸汙罪、強搶民女罪、行凶傷人罪,數罪並處,打入死牢,明日問斬!”

“王小貴為尋其姐,遭嚴府毒打,嚴府當賠償王秀秀安葬費用,及王小貴醫藥損失,計白銀一百八十兩。”

“著王小貴尋回其姐屍骨,帶回家鄉安葬。”

“嚴府管家富春,為虎作倀,橫行鄉裏街市,實為惡奴,判監十二年。”

“另有惡仆嚴四、嚴五,雖是受嚴琨指示,但多有行凶掩屍,死罪可免,活罪難逃,判監五年。”

“其餘嚴府眾奴仆、婢女,如吳小雲等,多次受到嚴府虐待毒打,可自行決定是否與嚴府解約,無論契約長短,嚴府不得阻攔.”

聽完判決,王小貴母子連呼青天大老爺,眼淚止不住的流,頭也磕的砰砰作響。

吳小雲亦是喜極而泣:“民女願意與嚴府解約,即便不要工錢。”

管家和那兩名仆人則是顫聲大叫著:“小人知錯!再不敢如此,府令老爺高抬貴手”

可很快就被押下去打入大牢了。

嚴琨則是被兩名官兵架走了,準備於明日斬首示眾。

這是長安最高府令的判決,任誰也救不了了。

案審結束,外麵圍觀的百姓早就炸開了,議論紛紛後,更是嘩啦啦跪了下來,高呼著青天大老爺之類的。

人們看到了柳長卿的剛正不阿,看到了窮苦人家的命,在朝廷眼裏,同樣是命。

這件事情雖然結束,可它帶來的影響和震動,卻遠遠不止。

今天聽審的百姓有很多,一傳十,十傳百,很快就哄動了整個長安。

然後波及周邊地區,波及整個天下。

因為這是一起扭轉過往的案件。

它向人們昭示了秦法。

說明了窮人同樣受律法保護,婢女也是人,並非所謂的奴隸,窮人,並不是可以隨意打殺的。

更說明了工契和身契的區別。

這件事傳揚開來,百姓自然是交口稱讚的,那些有婢女下人的富戶人家,也大多沒什麼反應,或者說是認同的,因為正常人誰去無端端的虐待、殺害婢女。

嚴府。

嚴琨已經被斬首了,當日在判決下了之後,嚴世安也曾多方周旋,找了不少人想走門路,最起碼,也要保住次子性命不是。

使錢作用下,確實有朋友引見了一些人,可提到此事,整個長安,竟沒有一個官員願意插手,全都推脫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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