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2 章(1 / 1)

第一百一十二章

打架的時候, 江弋從來不在乎對方有幾個人,畢竟無論對方有多少人, 都不會是他的對手。

他是警局的常客, 常年接待他的警察不止一次警告他,勸他讓他好好學習。

學習?

學個屁。

書本上那麼簡單的知識還要學?

看一眼就會的東西,簡直浪費精力。

那時候校園流行“我雖然抽煙喝酒但我依然是好學生”的傷痛句子, 江弋顯然就坦蕩得多。

他抽煙喝酒打架鬥毆, 但他心裏清楚,他就是個老師眼裏蔫壞的學生, 沒救了。

可惜他媽不懂, 逼著他幹一切不想幹的事。

比如, 非要他認祖歸宗。

認祖歸宗?這輩子他如果真合他媽的心意認祖歸宗了, 他就和那混蛋姓。

雖然最後他還真他媽的和那混蛋姓。

有沒有救江弋根本不在乎, 他在乎的是怎麼才能進去那個燈紅酒綠的酒吧。

酒吧限未成年人, 可他就是那麼巧,差那麼幾個月。

他站在酒吧門口,看著進出酒吧形形色色的人, 越發覺得這地方適合他。

直到後來, 他在酒吧外, 聽到了一個女孩撒嬌的聲音。

“易哥哥?易謙哥哥?哥哥?”

他聽著突然就笑了。

小屁孩來酒吧, 又承擔不起被家長發現後的風險。

路燈下看著那個狡猾的小女孩, 他心裏癢癢。

反正都是同學, 認識認識。

向天發誓, 他真的隻是想認識認識,逗她玩玩。

他甚至沒有反應過來那個女孩口中稱呼的易謙是他記憶中的易謙。

也沒想過他隻想認識認識,逗她玩玩的小姑娘, 竟然是霍隨城的女兒。

下定決心痛改前非又如何, 還不是被整治得差點連高考都沒趕上?

有錢有勢王八蛋。

於是他低頭認王八蛋當爸爸,稱呼那個他從小記恨在心的男人為父親。

從此改頭換麵,一躍從底層小混混成了留學精英,商界新貴。

但其實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想知道自己如果再次出現在心心念念了十多年的小姑娘麵前,她還能不能認出自己。

他想,如果再見麵,他一定要逗逗那個小姑娘,還記得第一個向你表白的人嗎?

但當他真的再次站在小姑娘麵前,他發現自己不是當年那個小混混,而小姑娘也不是當年那個青澀的小女孩了。

他不想隻和她玩玩。

當初說的戲言他想當真。

感情講究循序漸進。

這句話到底他媽是誰說的屁話?

循序漸進的結果就是果子被易謙那個混蛋給摘了。

當初他就應該臉皮厚一點,做事混賬一點,做人混蛋一點,也許,最後遺憾的就不是自己。

他見過霍小小最美的樣子,在婚紗店裏,遠遠隔著街見過一麵。

後來她結婚的前一個晚上,他在霍公館外的車裏,抽了一晚的煙。

從此以後,在很多個夜晚,他都在夢裏見過霍小小,夢見她在自己麵前,喊他:“江哥哥?江弋哥哥?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