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錦書不願,不願和芳菲將來會走到這一步。就算她嫁了人,自己也是想將她留在身邊的。
所以,縱然是初犯,縱然芳菲是因為關心她才這樣做,她的語氣也是前所未有的嚴厲。
芳菲忙跪地請罪:“姑娘,是婢子僭越了,下次絕不會了。”
她的眼裏,急出了淚花。
她不是怕離開了方家無路可去,也不擔心方錦書會將她舍棄而不顧自己死活。好幾年相處下來,芳菲十分了解方錦書的為人。
就算自己犯了錯,方錦書也會顧念著這情分,給她安排一個妥當的去處。
隻是,這麼一來,恐怕自己就再也見不著姑娘了!
這,才是芳菲最害怕的事情。
她不想離開。
她怎能離開?
她還沒見到姑娘出嫁,還沒抱過姑娘生養的孩子,還沒看見姑娘過上好日子。
在這些大事上,她知道自己做不了什麼。但她總歸是知道姑娘的喜好,知道方錦書的習慣與禁忌,總能讓她稍微舒服一些。
然而,她更知道的是,方錦書一旦決定,便不可更改,所以才急急請罪。
“起來吧。”方錦書道:“切記下次不可再犯。”否則,她就算是百般不願,也不能心慈手軟。
芳菲明白她未出口的意思,連忙應下。
“吧,你讓春雨打聽到什麼了?”方錦書問道。
“回姑娘的話,春雨,大悲寺收留的災民裏,有一名男子得了癔症,持刀刺傷朝廷命官,也就是權大人。”
刺傷?
她們離開的時候,權墨冼並未受傷,且那凶徒既無力氣也無凶器,如何刺傷?
那麼,隻有一個解釋,權墨冼為了坐實男子的罪行,自己刺傷自己。
這,確實是一個快刀斬亂麻的法子。
為了維護士大夫階層的尊嚴,在高芒的百官中自有一種默契,絕不允許有庶民挑戰為官者的權威。
不論那男子是誰,為何行凶,刺傷了朝廷命官也罪不容恕。
隻是,他不知傷在何處,是否厲害?
想到這裏,方錦書有些怔忡。
芳菲偷看了方錦書一眼,繼續稟道:“凶徒已被當場抓獲。辨認身份後,得知他並非災民,而是原來洛陽城裏的百姓。”
關於這一點,方錦書從凶徒的話中就猜了出來。若是從棣州一帶而來的災民,他怎會識得權墨冼?又怎會和權墨冼有仇。
“他跟權大人辦過的案子有何關係?”
“姑娘怎麼知道?”芳菲訝然道:“凶徒的爹,曾經是常平署一名吏,管著西市。舊年因殺人事發,已被秋決。”
“審訊那樁案子的人,正是權大人。”芳菲稟道。
“原來如此。”方錦書收拾完畢,起身道:“所以,他就遷怒於權大人了吧?原本家底殷實,這一下突然淪為與災民為伍,靠救濟度日。”
這樣的人,她見過不少。
從不反省自己,隻認為是別人欠他的,乃至全世界都欠他的。
“誰不是呢?”芳菲不屑道:“有手有腳的,怪得誰來?卻無端連累了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