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價的表白(1 / 1)

我班上的一個同學,跟我還算熟,七之前談起了戀愛,要永遠幸福,今吵了一架,分手了,還感覺再也不會幸福了。

這個男生就是這樣,一個換女朋友比衣服還快的男生,一個把我喜歡你掛在嘴邊的男生,他總跟我“現在的女孩真不好追,我表白後都約了她三了。”“你什麼時候喜歡的人家?”我反問道。“……三前剛見過”“剛認識你就跟人表白?”“長的好看啊”“……哦”

愛情來的太快,像龍卷風。但何時去的比來的還快了?嘴裏出去的喜歡,兩分鍾之內就被撤回。

我突然發現,我像是跟時代脫軌了一般,他們談戀愛的速度,讓我望塵莫及,在我的認知中,認認真真喜歡她(他),認認真真表一次白,成功了才叫談戀愛。可是很多人不顧及喜不喜歡,別認認真真的喜歡,認認真真的表一次白都做不到。

表白,不僅僅是一句“我喜歡你”表白更是承諾,是對眼前人的承諾,也許,不僅僅是過客。

我覺得,在情竇初開的年紀遇到一個喜歡的人,這是最懵懂,也最真實的喜歡,他們的表白往往都是最慎重的。

在我情竇初開的時候,我也曾暗戀過一個女孩,她灑脫,大方,同時又知性,懂得自重。在我當時的眼中,她總散發著光芒,這種光芒,深深的照應進我的心底。她的每一個動作都能在我眼中放大,和她話我總是能心跳加快,我暗戀了他五個月左右,我表白了,很慘的失敗了。

那次的表白我很慎重,我表白前思緒萬千,雖然我已經記不得那些想法,但是我清楚的記得,我心跳的多麼快,比我跑完步還要快。最終雖然以失敗告終,但我覺得,這種表白才是真正的表白,它代表著心動,代表著人最純潔的感情。

很美好,也許人們奢望不來,所以以“閃戀”來抒發自己的感慨,這種戀愛方式,我雖然不反對,但我肯定不喜歡,因為,這種表白方式太廉價。。

美言:(網上摘抄,並非原創,若有侵權,請聯係作者刪除)

我知道自己喜歡你,但我不知道將來在哪裏。因為我知道,無論哪裏,你都不會帶我去。而記憶打亮你的微笑,要如此用力才變得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