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湖發生恐怖炸彈襲擊!兩警察喪生!眾多遊客受傷!”這是比較藝術化的報道。
“玄武湖發生劇烈爆炸,旅遊景區不再安全!”這是思考型的報道……
這些業餘記者的水平高低暫且不論,但就其反應的速度來,那已經不輸給什麼路透社了。
六名飛步前進的警察,隻用了兩分鍾就趕到了現場。自己的坐車和局長被炸,讓他們立即發揮出最強大的職業素質來,五個警察立即進行驅散人群的工作,一個警察(估計是治安科長之類的頭兒)立即拿起電話給局裏彙報。
“武局,玄武湖發生劇烈爆炸,我們的兩輛坐車被炸,估計劉局和他的弟弟已經被炸身死。請求支援!”那個警察長話短地彙報道。當然,警車被炸,副局身死,已經足夠引起局長的重視了,故也用不著那警察再多什麼。
“啦,這是……”武局長武平安放下電話,警車被炸,副局身死,是不是立即報告縣委呢?還是弄清楚再吧。
武局立即開始調動起力量來:刑警隊、縣武警中隊、技術室等全部出動!局裏剛剛分來的惟一的警犬也被牽了出來,第一次走上了戰場。
玄武湖景區,是距錦江市距離較近,而道路最好走的景區,再加上景區的風景綠色元素、園林元素與現代元素較濃,平日裏每都有近三萬名遊客,而國慶節期間,更是高達十萬遊客,而爆炸正是發生在上午11點0分,先來遊的根本還沒遊完,後來的甚至還未進景區大門,所以正是遊客高峰時期。
奇怪的是,除了一些服務員或導遊員在維持景區秩序之外,不見一個景區負責人出麵。他們是不想做生意了嗎?
玄武湖景區,其地理位置得獨厚,在建設之初,人們就對之形成了共識。援江縣官方,一方麵想把玄武湖開發出來,另一方麵又想獲得更大的利益。所以,在引進投資時與投資方鑒定的合同非常複雜。
官方出土地,投資方出錢,這一條沒變。但在股分分配方麵卻出現了利益糾纏的局麵:門票收入,官方占49,投資方占51;但湖泊遊船,官方卻占了70,而投資方隻點了0;投資方惟一占全了的,就是景區內的商業開發與經營。但由於玄武湖距離錦江和另一個城市清州實在是太方便,所以,這玄武湖的商業經營一直難以做大。誰願意孤零零地住在一個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景區呢,雖然景區服務設施也很齊全,但景區的價格從來也不便宜,而且消費者還沒有選擇。效果不好是很自然的了。
投資方鑒於這種情況,要求將自己的遊船收入股份提升到49%,以彌補自己投資的巨大或收入的不足,或者允許自己在幾個島上修建別墅、網球場等設施,前一個要求官方肯定不會答應,後一個要求當時的合同裏寫得明白,而且西州省裏作出景區建設批示時明確指出:玄武湖湖區島及周圍山嶺、農田,為長江上遊生態屏障保護區,除規劃區外,不得進行任何商業開發。所以,援江縣官方即使同意,也沒那個膽子。
雙方為此研究了多次,扯皮了多次,投資方又提出新的方案:建議對景區進行整體拍賣,拍賣後由購得方獨家經營。投資方的想法是,最多我多出幾個億,拿得全部經營權,也有利於經營;但官方又提出了一個承包經營方案:在現有贏利基礎上,每年官方利稅所得上漲10個點。投資方當然不幹,誰敢保證每年能多贏利百分之十?那純粹是給自己脖子上套了一根絞繩!官方見這個方案投資方不同意,便又提出:以今年贏利為基礎,上調百分之三十官方收益,一次性承包十年。
對此,投資方開始沉默,不再發言。而且,除了留下一個值班的負責人之外,所有的人都開始放假。
對於出現的問題,投資方就不擔心嗎?
這又涉及到另外一個問題:即景區的安全由誰負責的問題。合同上是雙方共同負責,但成本上卻必須由景區經營收入中支付,官方由此安排了大量的保安進入景區,本來,投資方也就睜支眼閉支眼,因為嚴重的治安問題,投資方既管不了也負不了責。
所以,今的惡果實際上是有原因的。景區與援江縣深層次的矛盾,終於因這些爆炸案而顯露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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