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卷 火藥槍(1 / 1)

火藥槍可由火花、火焰等引起燃燒的藥劑。燃燒時發生大量的氣體,具有爆破作用或推動作用(使物體如彈丸以一定的速度發射出去)。最早應用的是我國發明的黑色火藥。根據燃燒時的性質,可分為有煙火藥(燃燒時發煙,如黑色火藥)和無煙火藥兩類。主要用作引燃藥或發射藥。

火藥是武器發射彈丸的能源,按用途可分為點火藥、發射藥、固體推進劑。其中發射藥又分為:槍用發射藥、炮用發射藥、彈射座椅發射藥等。固體推進劑又分為火箭用固體推進劑、導彈用固體推進劑。

按火藥燃燒時外部特征可分為有煙藥與無煙藥:按火藥燃燒時的表麵積變化情況不同,可分為減麵燃燒火藥、恒麵燃燒火藥、增麵燃燒火藥。

按火藥成型工藝可分為:壓製火藥、鑄造火藥、混合火藥等。按火藥的某些特點可分為易揮發性火藥、難揮發性火藥。

最常用的是按火藥按結構分為均質火藥和異質火藥,因為結構不同,帶來工藝性質、燃燒性質和物理力學性能等均有顯著差別。均質火藥又分為:單基藥、雙基藥、多基藥、改性雙基藥。雙基藥再分為柯達型雙基藥、巴列斯太型雙基藥。異質火藥又分為黑火藥、複合火藥等。

*火槍、梨花槍:在槍矛前綁一鐵管,內裝火藥,使用時點燃之使之燃燒噴出火焰。

*突火槍:使用竹筒作為槍管發射彈丸,由於是竹製筒隻能使用一次。

*火銃、手銃、手炮、火門槍:在歐洲地區出現於十四世紀中葉的意大利,是歐洲最早的火槍。基本類似以後的“火繩槍”,但體積和重量都遠勝後者,而殺傷力與火繩槍相差無幾。主要是用於城堡要塞的防禦,騎兵也有裝備。

*蛇杆手銃:歐洲地區首先出現,在手銃上加上夾著火繩的金屬彎鉤。

*阿快巴斯(Harquebus,Hackbut):蛇杆手銃的演進版,最初是指裝有鉤子(用於鉤住城牆減低後座力)的手銃,後來裝上火繩點火裝置。

沐斯凱(Musket):一開始是大型版的阿快巴斯,後來小型化。能緩慢陰燃的火繩、前膛單發填裝、鐵質或鉛製彈丸與點火藥、推進藥分裝,且除火繩擊發裝置外也裝了各種擊發裝置。

舊式:火折點火繩,手指推壓金屬彎鉤入火門,使火繩引燃點火藥,繼續點燃發射藥。

新式:扳機帶動蓖麻油小火炬點火繩,火繩點火藥。扳機擊發式火繩槍。

線膛:1500年前後誕生於德國紐倫堡地區,采用螺旋式線膛的扳機擊發火繩槍,最早的“來複槍”(Rifle)。

火種式火繩槍:燧發槍的先驅。出現於16世紀後期歐洲,用火種或短火繩取代長火繩,開槍時才點燃,以免持續燃燒的長火繩在夜間暴露目標。

簧輪擊發裝置(齒輪式火槍):原本設計者以為該槍能取代火繩槍,但因價格昂貴,並不普及,王室貴族在當時卻非常讚成這種槍的使用,有紀錄的使用者包括德國、法國和意大利的騎兵。

燧發擊發裝置:十七世紀法國人發明。擯棄火繩,采用擊錘上的燧石撞擊產生火花,引燃火藥。標誌著純機械式點火時代的結束。

燧起擊發裝置:

打火石式擊發裝置:又稱為燧石擊發裝置

撞擊式擊發裝置:(雷管式火槍、擊錘擊發槍)

中央點火式擊發裝置:又稱為撞針槍、德萊賽針刺擊發槍。彈藥從槍管後端裝入,針擊發火。

佛格森式來福槍:線膛,後膛裝彈,英軍上尉佛格森在1776年美國獨立戰爭中,在美國的前膛裝藥的肯塔基式線膛來福火繩槍的基礎之上研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