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米茲級的C-13-1的軌道總長度為99.01m,最大彈射行程為94.49m(309尺8英寸),往複行程為95.97m,能讓34噸重的大型飛機加速至185節的升空速度,足以讓F-14戰鬥機與E-2空中預警機起飛。 四具蒸汽彈射器使每次彈射能讓四架飛機整備就位,並在30秒內將四架飛機輪流彈射升空;在作戰條件下,理論上四具彈射器能以平均每分鍾2架的速率將所有艦載機彈射升空,不過由於蒸汽彈射器會消耗推進係統產生的蒸汽,當尼米茲級以30節速率開始彈射,連續高速彈射8架飛機之後航速會降至22節,必須暫停彈射作業等待鍋爐蒸汽壓力恢複再繼續彈射。
前兩艘尼米茲級配備三套BPDMS係統 ,每套由一個MK-25八聯裝防空導彈發射器以及一個由人工操作的MK-71雷達/光學瞄準平台控製構成;後續艦則改用三套改良型點防禦導彈係統(IPDMS),包含MK-91火控雷達與MK-29輕量化八聯裝發射器,此外並加裝四門MK-15 CIWS。前兩艘尼米茲級在翻修時也換裝了IPDMS、MK-15與MK-91,但MK-15隻裝三具。尼米茲級都裝設完整的海軍戰術資料係統(Naval Tactical Data System,NTDS)以及反潛目標鑒定分析中心(Anti-Submarine Classification and Analysis Center, ASC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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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米茲級航空母艦
同義詞
美國尼米茲級一般指尼米茲級航空母艦
尼米茲級航空母艦(英語:Nimitz-class aircraft carrier)是美國海軍隸下的一型現役核動力多用途航空母艦,作為美國海軍遠洋戰鬥群的核心力量,搭載多種不同用途的艦載機對敵方飛機、船隻、潛艇和陸地目標發動攻擊,並保護美國海上艦隊和海洋利益。
本級艦以首艦尼米茲號命名,尼米茲號得名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太平洋艦隊司令切斯特·威廉·尼米茲。本級艦為美國海軍現役唯一一級航空母艦,亦為現役世界上噸位最大和綜合作戰能力最強的軍用艦隻,共十艘,均由位於弗吉尼亞州紐波特的紐波特紐斯造船及船塢公司建造。
中文名稱
尼米茲級航空母艦
英文名稱
Nimitz-class aircraft carrier
前型/級
小鷹級航空母艦、企業級航空母艦
次型/級
福特級航空母艦
服役時間
1975年5月3日
【海洋霸主】美國現役的航空母艦
發展沿革 聽語音
研製背景
1961年美國海軍第一艘核動力航空母艦企業號(USS Enterprise CVN-65)服役後,由於其造價實在太過驚人,是前一型傳統動力的福萊斯特級航空母艦(Forrestal class)的2.5倍,一度使美國停止繼續建造核動力航空母艦;因此,之後美國海軍建造了三艘傳統動力的小鷹級航空母艦(Kitty Hawk class),以及原本美國海軍希望采用核動力、但被國防部長羅伯特·麥克納馬拉(Robert McNamara)拒絕而改用傳統動力的約翰肯尼迪號(USS John F. Kennedy CVA-67)。[1]
企業號航空母艦
在1963年底否決CVA-67采用核動力的計劃之後,羅伯特·麥克納馬拉進一步質疑美國海軍維持15艘航空母艦的必要性,打算放慢美國海軍訂購新航空母艦的速度(原本從1952財年開始,每財年訂購一艘),使美國海軍攻擊型航空母艦總數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時代設計的埃塞克斯級(Essex class)的逐步替換而降至9艘。在1965年越南戰爭爆發初期,羅伯特·麥克納馬拉決定在上世紀70年代初將美國海軍現役航空母艦從15艘減至13艘,其中隻打算讓美國海軍再建造一艘傳統動力航空母艦(CVA-68)。[2][3]
時任國防部長羅伯特·麥克納馬拉
計劃定型
1965年越戰爆發以後,美國國防部與國會才又意識到核動力航空母艦無與倫比的持續作戰能力以及壽命周期成本效益;羅伯特·麥克納馬拉並公開承認基於戰爭經驗,美國國防部發現取得、維持並保護一個地麵航空基地所需的成本,與使用航空母艦相當,而航空母艦還有地麵基地所無的機動優勢,停留在公海上也相對安全。因此,羅伯特·麥克納馬拉在1966年修改一年前的決定,準許美國海軍保有15艘航空母艦,並從1967財年開始讓美國海軍建造三艘新的核動力航空母艦。至此,美國海軍終於可以建造企業號之後的首艘第二代的核動力航空母艦,成為尼米茲級的首艦尼米茲號(USS Nimitz CVN-68) 。
尼米茲級航空母艦下水儀式
前兩艘尼米茲級(CVAN-68、69)編列預算時歸類於“攻擊型航空母”,這是依照當時美國海軍的攻擊型航空母艦(CVA)、反潛型(CVS)雙軌製;上個世紀七十年代初期,擔任CVS的二戰時代埃塞克斯級老艦陸續除役,美國海軍遂在1975年6月30日原本CVS的航空反潛單位(含固定翼反潛機與反潛直升機)轉移到CVA上,並統稱為多用途航空母艦(CV)。因此,頭兩艘尼米茲級就改為CVN,後續各艦在編列預算時就已經是CVN。尼米茲級服役後,取代企業號成為全世界現役排水量最大的軍艦。[4]
1975年尼米茲號處女航
第一批次 聽語音
動力設計
在尼米茲級的設計階段,原本打算規劃使用四座功率各45000至50000馬力的A3W反應堆,如進一步提升,就能達到8具A2W的總輸出(每具A2W達35000馬力,八具總出力260000馬力);依照1967年初美國原子能委員會(AEC)致國防部長羅伯特·麥克納馬拉的備忘錄,企業號八具A2W反應堆初次裝填燃料所需的成本為6400萬美元,而四具A3W則隻有一半(3200萬美元);而A3W每次裝填後的爐心壽命也比A2W增加至少兩倍,理論上可將服役生涯重新裝填燃料的次數減半[5]
尼米茲號線圖
基於戰術性能上的考慮,當時主管美國海軍反應堆辦公室(Naval Reactor,NR)的海曼·黎高弗(Hyman Rickover)認為采用四具反應堆是較為安全的設計,萬一一具反應堆發生故障,仍有三具反應堆可用,維持75%的輸出;如果隻有兩具反應堆,一但一具反應堆失效,航空母艦的總功率就隻剩50%。雖然如此,在羅伯特·麥克納馬拉的堅持下,仍確定尼米茲級使用雙反應堆構型;如此,每具反應堆必須輸出高達130000馬力的功率,才能接近八具A2W的總出力,這對海軍反應堆辦公室以及相關實驗室、廠商而言是巨大的挑戰。[5]